“女孩吓得用床单蒙住自己的头,捂着嘴不让自己被发现。杀人犯站在床前看着她,手里提着什么东西。那人站着不动盯着她看,过了一会儿,她感觉那个人走出了房间,还把门关上了。”
“最终结果就是,当天晚上三人都死了,而且被分了尸。”
“唯一具备作案嫌疑的人就是村里的那个人。”
“此人有重大作案嫌疑,拍照行为证明他知道哪天晚上的事情,还特意在那房间隔壁过一晚,那天晚上,他做了什么呢。会不会用整个晚上睡不着然后对着那面墙有特别的想法?现在的杀人犯心里素质是不是都这么好,越来越会玩了。”喜贵说道。
“其实在犯罪心理学中,对于有关于变态杀人的情况有个特点,那就是他们享受杀人的快感,享受这种刺激的感觉。”
“那种杀人犯会将作案过程在心中反复回忆,对于变态杀人狂来说,杀人是一种艺术,不仅仅是拘泥于害怕和恐惧之间的。”
国外的有些变态杀人狂,不光心理素质极好,而且还能够制造一幕幕的杀人现场来迷惑警方并且拥有可怕的侦查与反侦查能力。
喜贵说道:那种例子就发生在不久以前,那还是在我们以前在另一个刑警队的时候,模拟杀人现场。
“在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对一名杀人狂进行侦查两个月之久的逮捕!”
“就在我们的支队长和刑警实施抓捕刑犯的时候,他们已经带着家人桃之夭夭。”
离家之前他们一般都会找借口对身边的人说去外面旅游啊有事什么的,第二天的新闻上刊登出了一幅作品照片。那作品正是照片拍出来的照片。
“当时在场的民警对前来帮忙的人没有防备,这张照片应该是他用手机偷偷拍摄下来的。后来联系了新闻社的人,哪里的人并不清楚这里有什么尸体,只知道这家是省内知名艺术家,所以就刊登发表了这张作品照片。当时,杀人犯亲自去报社投稿,还提供了自己的证明,他对社里的人声称,这是他最好的作品,能够轰动世界!”当天的照片消息立即传播!
犯罪嫌疑人名声大振,一夜之间成为焦点人物,那张肢解尸体照片成为大家的话题。全国各地的媒体纷纷打算采访,案发的地方每天都有记者在拍摄报道,那旁边的人接受过近多次媒体采访。记者招待会,众多媒体架起镜头,等候。
当时的公安局长、队长、和我们的胡的吴警官共同商讨。公安局长认为应该借助媒体的力量,发布大型通缉令,在全国范围内散发杀人犯身份信息实行公开通缉。吴警官的观点是凶手落网之前,不适合透露过多,负面影响太大。
支队长得知杀人犯的部分消息后,熟悉周边的关系,他表示自己愿意带领一个抓捕小组去逮捕杀人犯,调查他的落脚点,能够成功抓捕或者诱捕的希望很大。大家共同商量逮捕方案。特案组一言不发。警方请教特案组的意见时,警队长说果断的说道:那个人可能不是直接凶手。这无疑是一个晴天霹雳!刑警队和当地警方费了这么大的功夫,好不容易找到一个杀人犯,竟被特案组轻易的否定了。
“当时的线索感觉要断的时候我们大家都快崩溃了,因为为了这个案件都已经很长时没有休息。”喜贵如此说道。
当时的公安局长问道:如果他不是直接凶手,那真正的凶手是谁?”
这个事情弄得大家头都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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