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最热闹的一条夜市街。L市可以说是近几年来国内发展尤为迅速的城市之一,当然,这其中还是难免有一些隐藏在闹市区外也依旧喧嚣的好处所。
两人路过一个小摊,小摊的老板吆喝道,“这位先生,女朋友这么漂亮,给她买一个头箍吧!晚点广场上有场演唱会,正好带着女朋友一起去看,多好!”
闻言,简岑驻足,回头来颇有几分好笑的看着林佩函。
“你说说这是第几次被人误解我们两个人是情侣关系了?”简岑笑说,嘴角两侧露出一对好看的小酒窝,在夜市灯光的掩映下,温润好看。
林佩函也无奈地摊手,“次数多到我都不记得了。”
她回头看向摊位上面各种发光的头箍,随手拎起来两个桃粉色猫耳朵的来,问道老板,“您说广场有演唱会,是哪位明星的?”
老板笑着摆手,“这位小姐和先生肯定是外地来的吧,这是我们这里的风俗,每晚都有我们当地的小青年上台唱歌啊跳舞什么的,可别说虽然都是草根可是唱功完全不比电视上那些歌手差,又不要门票钱,你们去看看呗?”
“原来是这样啊,”林佩函恍然大悟,将手里面闪着光的发箍戴在了自己的头上,回头好笑的看着简岑,“我戴这个好看吗?”
简岑弯着嘴角,不假思索的点头,“很好看。”
夜里的L市,或许是因为人群密集的原因,不似白天那般冷,林佩函身上只穿着一件单薄的白色风衣,这是她最喜欢的外套颜色。
一头黑色的长发柔顺的落在双肩,未施粉黛的小脸即便是在夜色中,也显得很美,笑容都越发纯粹。
此时戴着发箍的她,添了两分难得的俏皮,简岑很少看见林佩函如此的一面,竟有些移不开眼。
林佩函说时迟那时快,既然简岑都已经说发箍好看了,那么她也不必客气了,她径自走到简岑身边,将手里面的另外一个发箍戴在了他的头上。
他的发丝微微有些硬,林佩函花了两秒钟固定好发箍,这才稍稍退离了两分,巧笑倩兮。
简岑愣了愣,林佩函突然凑到他的跟前,好看精致的眉眼全部放大在他的眼前,不经意的笑容像是直接烙进了他的心脏一样,久久挥之不去。
“简岑,醒醒!”林佩函的声音幽幽的飘进简岑的耳蜗当中,他恍然回神,视线定格在林佩函举起的手机上面。
随着手机闪光灯一闪,一张新鲜的照片出炉。
林佩函扒拉着手机相册,赞不绝口,“这照片拍得挺好。”
简岑只看了林佩函一眼,心跳有些慌乱,他不自在的轻咳了两声,跟老板结账。
“我们装备都齐了,正好没什么事情,要不然就去听听演唱会吧,”林佩函一边收手机,一边凑到简岑的身边说着。
简岑的笑容中没有露出任何端倪,嗯了一声,“可以,走吧。”
两个人花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便抵达了广场,许是因为这所谓的演唱会的缘故,广场附近热闹成一片。
随着广场中央舞台上面的射灯点亮,演唱会正式开始。
林佩函运气不错,和简岑两个人被拥挤的人潮推到了舞台前方,有幸能够近距离的欣赏这场演唱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