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谁知道姓钱那家伙那么变态,闹到了索爷哪儿。”
“那你没错。不过索爷也没错,如果他帮你,那以后这规矩如同虚设。”
“我明白,所以我没有恨索爷,当时都是我自己组织人去抢。那姑娘住了一周医院,姓钱那家伙还觉得自己有理,这世道,真是有钱就有理吗?”
“这个问题得看是什么人,对喜欢仗势欺人的人而言是这样,但亦有不少有钱人非常友善。”
“比如洪门主是吧?”
“你觉得我友善么?”
“至少不斤斤计较。”
“看对什么人和对什么事,你要是我仇人,我会,呵呵,所以你别得罪我哦。”
大红笑,笑的言不由衷,迟迟疑疑了半响开口问:“洪门主,刚刚杨小姐让我跟你们走,不是你说的那个意思对吧?她这人不像胡言乱语的人。”
杨冰想什么,吃完饭出来时我问过,她说凌诗诗同意带大红走,凌诗诗让她找个机会试试大红,看是不是有机会。既然凌诗诗同意,大红自己又再次提出来,我自然不怕把话挑明:“大红小姐是个聪明人,我直说了,我相信你昨晚肯定有到处翻新闻,或者托人打听我。我为什么这样想很简单,我刚睡醒打开门,你整个态度和昨晚不一样,你说是索爷吩咐过要一定照顾好我,其实不是这样。”
大红点头道:“和洪门主相比,我笨死了,洪门主才是真正的聪明人,在你眼里,我就跟裸着一样。”
晕死,换个比喻好吗?尴尬了吧?我咳嗽了一声才道:“既然你调查过我,应该知道我身边的凌诗诗,她有一起来,只是没一起出现。”
大红用力拍了下自己的大长腿:“可惜了,不然可以见一见呢!”
“有这机会,她很欣赏你,就看你自己。”
“这意思……?”
“我那边早前注册了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正在建立中,需要专业的做公关工作的人才,她觉得你适合。”
大红不惊不喜的哦了一声道:“洪门主,公关分两种,一种是正当公关,一种靠身体,你希望我做那一种?”
“如果是后者,我相当于推你进火坑,你觉得我那么坏?”
“谢谢。我考虑考虑呗,索爷这边不容易放我哇。”
“我相信你有办法解决。”我就知道她会考虑,只要我说的是,不是让她卖自己来给我工作,她肯定乐意。她现在这个职业是吃的青春饭,再老几年没了姿色,那个姑娘还愿意跟?显然找一个长期职业好,尤其是和过去完全没有关系的职业,这个索爷没办法给她,我能。
再一个是出来做的无非就两种人,一种是贪图享乐,见来钱快,又不辛苦,所以下的水。一种是被迫无奈,急需要用钱救命,没打算长做,但做了之后想抽身又身不由己。就我看来,大红属于第二种的范畴,就看是不是有好的上岸机会,如果有这机会,她肯定上岸,我相信她绝对不是一个天生犯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