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在眉心打下印记,连基本的人权都丢没了。这次是在用事实告诉
她,不作不死吗?
“炎华你大爷的,你对我干了什么,额头好烫,我要是死了,一定拉你陪葬。”
炎华做的事,唐歌心知肚明,可是原主不知道,她要嚷嚷出来,炎华通过印记轻易就能要了她的命。骂妖,必须得狠狠骂,不骂不解恨。
要谁跟她一样被迫成为犬科类大妖的宠物,一朝从养宠物的人变成被宠物奴役的人,也得爆粗。这日子简直没法过了,这任务也完不成了,少女心都是掩藏在粉红泡沫下的黑心。手头要有趁手的工具,唐歌恨不得锤死这只仗着妖力欺负人的无耻大妖。
“三十分钟之内把我爱吃的零食全买回来。”炎华阴测测地看着唐歌,他在人类世界里混的时间不短,爆粗常用语,炎华一点都不陌生。相反,这些话,他在网络上,能变着花样玩出新高度。
“不去,三更半夜我上哪给你买吃的。”唐歌一肚子火,明知道违背印记主人的后果会有什么惩罚,唐歌也不能听炎华一说就动。且不说原主不知道印记的作用,正常人被这么折腾后,也不可能听话。
“灼。”炎华口吐真言,唐歌眉心印记一热,身体内部顷刻间灼烧起来,连神魂都在颤抖,仿佛再不停下来,下一秒就要被体内这股莫名燃烧的火毒烧得一干二净。
唐歌抱头在水池底部打滚,试图撞进被炎华隔开的池水中降温。但是高速旋转的池水硬得好像一块异化加强版的钢化玻璃,唐歌用尽全力也撞不碎。她的胸口碎大石技能,在炎华面前,连小儿科还不如。
“停下,快停。我去给你买零食。”唐歌不是专业受虐户,任务中得不到实际好处的事,她不会做。她只需要一次不听话的教训,在炎华面前确定印记的作用即可。
因为唐歌服软,身体里的灼烧消失,但是身体里的疼痛感仍在,时刻提醒着她,她已经变成了眼前这只大妖的奴隶的悲催事实。
“因为你的拖延,已经过去三分钟,你还有二十七分钟。从现在开始计时,超过规定的时间,下一次我让你尝尝别的待遇。”
唐歌瞪了炎华一眼,飞奔向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唐歌虽然被炎华半夜三更从酒店床上拖起来,衣服口袋里却放了备用零钱。因为父母不在身边,原主的每一件衣服口袋里都放了钱,为的是某天出门忘记带钱包,走在路上想吃东西时,不至于因为没钱吃不到。
唐歌进入任务中,一应生活习惯都照搬原主。清楚所养大妖是什么德性后,唐歌带在身上的零花钱比较多。等她从二十四小时便利店买来一大袋零食气喘吁吁跑到炎华面前时,时间不多不少,正好过去三十分钟。
炎华接过一大袋零食,身体化成一缕白光,一溜烟不见踪影,把唐歌丢在外面吹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