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猎心起,这是唐歌对特派员的第一印象。很不幸,她不是猎人,是被盯上的猎物。
特派员自诩风度,没有当场为难唐歌一个女子,但是唐歌回到唐公府以后,心中的不安没有消失。第二天,市长夫人派人送来宴会请帖,明言特派员亲自点了她的名,让她务必到场。
唐家在本地的名声不错,手上却没有实权,是普通商户。市长夫人的邀约,唐歌没有拒绝的权利,哪怕明知这是一次鸿门宴。
因为情况特殊,这次赴宴,唐歌摒弃了平常赴宴时,必穿的旗袍。没了方启轩,唐歌无需再隐藏,穿了一套时下款式最新颖的男款西装。衣服是唐歌接到帖子后,让裁缝加工赶制出来,还好男人的衣服容易裁剪,第二天一大早,唐歌就拿到了一身黑色西装。
唐歌换上西装,站在镜子前整理袖口。同系帽子下,她的一头长发被掩藏起来。不看胸前凸起,旁人也不会将她误认成男人,那一双如水的杏眼太柔,即便是生气,都会给人一种欲语还休的错觉。
眉眼太软,没有气势。唐歌一挑眉,镜中人跟着做出同样的动作,好像在撒娇。此刻穿上西装的唐歌,给人的感觉就像小女儿因为好奇穿上男人的衣服,却因为生得娇柔,完全没有男人的英气,只有女儿的娇媚。这不是唐歌想要的效果。
她拿起眉笔,重新画眉。所添不过寥寥几笔,柳眉不再,那股子柔弱气息便去了大半。再稍稍勾勒眼角线条,双眼便多了几分气势。
穿着整齐,唐歌坐车赴宴。今天出门宜早不宜迟,车开进市长家时,时间正好是十点十分。市长夫人见到唐歌时,丝毫没将长眉入鬓,英气勃发的唐歌与从前那个柔弱弱弱的唐三小姐对上号。还是唐歌走近了,与她打招呼,市长夫人才露出了然的眼神。
原主的委托,论理来说唐歌已经完成。接下来,只要她能好好的过完一生,任务上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唐歌决定慢慢显露她的真性情。乱世之中,菟丝花是活不下来的,她必须强硬起来。从她穿上这身衣服赴宴开始,就给了市长夫人一个信号,她不是一个会听之任之,任人摆弄的人。
唐歌托起市长夫人的手,在市长夫人手背上落下一个绅士的吻。市长夫人一愣,却见唐歌面带微笑,仿佛这个吻手礼再寻常不过。明明是同一个人,不过换了一身衣服,怎么就给人截然不同的感觉?难道一次失恋,真的能让一个人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市长夫人握着唐歌的双手,笑着打量着她。
“怎么前几天还是娇小姐,今天就变成俊小哥了?我还以为是唐二少爷从国外留学回来了,原来是如假包换的唐三小姐。瞧瞧我这眼神。”
市长夫人笑容和煦,看唐歌的目光就像长辈看亲近的晚辈。在此之前,唐歌和市长夫人不过几面之缘。
看来,那位特派员在市长心中有很高的地位。否则,市长夫人不会一改往日的高高在上,主动和她打招呼拉近关系。
今天的宴会是市长和市长夫人为迎接特派员特意举办的,除了唐歌是特派员点名邀请的对象,到场的全是本市名流。因为唐歌第一次出席宴会时,穿的仙鹤纹镂空旗袍让人惊艳了一把,好些人意识到,旗袍穿得好,比洋装更抢眼。自唐歌之后,镂空花纹旗袍成了夫人小姐们的心头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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