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歌和小三来到酒店后,酒店的前台小姑娘就认出了小三是邻居家的姐姐。
无巧不成书,唐歌带着小三回酒店的那天早上,酒店前台的小姑娘第一天上班,矜矜业业,不敢有半点疏忽。小三进门时,前台小姑娘觉得小三看着眼熟,像小时候给她糖吃的姐姐。但是邻居家的姐姐离家有好些年了,小三又是客人,前台小姑娘不敢上前搭讪,就怕弄错人了,被经理责骂丢了工作。
只是小三到底在前台小姑娘心里留下了印象。唐歌和小三前来退房时,恰好是小姑娘值班,小姑娘因此知道了唐歌和小三住的房间号是502。小姑娘上班期间,一个用布条裹得严严实实的人将一封快递信送到前台,让前台转交给502号房间客人。熟人和怪人让小姑娘将房间号和人记住了。
这一次,唐歌带着小三过来面试,小三不再是客人是同事。而前台小姑娘经过半年多时间也成功转正,没了刚开始上班的拘束,再见小三时,试探着和小三打招呼。两人一说话,确定了对方正是自己记忆中的人。
唐歌有心顺着酒店找线索,刚到地方就有前台小姑娘送上门,她顺势以小三的名义邀请前台小姑娘吃饭。大约是故人相见,热情大方的前台小姑娘和小三聊得火热。关于两人在酒店的偶遇也被前台小姑娘提起。唐歌因此从前台小姑娘嘴里知道了那个奇怪的送信人。
她装作好奇,问起前台小姑娘遇到那个人的经过。前台小姑娘绘声绘色地描述送信人,唐歌越听心中越清明。她不怕大海捞针,只要有迹可循,时间不论,总能找到她要的东西。
结束饭局后,唐歌找到酒店经理,要求去监控室查看监控记录。
通常酒店的监控记录保存时间短则一个月,长则三个月,唐歌要查半年多以前的事是查不到的。但是唐歌玩电脑是一把好手。监控录像曾经在电脑中存放过,被酒店工作人员用常规手段删除,一般人肯定找不到那段录像。唐歌却将这段视频完完整整调了出来。
前台小姑娘说,送信人身上包裹着奇怪的布条,好像游戏植物大战僵尸中的僵尸,模样丑陋奇怪。唐歌从视频里看到这个人后,心里头涌起了一股奇特的熟悉感。
唐歌确定,送信人原主见过,她或许也见过,可一时间就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到了这号人物。送信人外貌特征明显,如果唐歌见过,以她的记忆不可能想不起这人是谁。直到她将视频来来回回看了二十多遍,在最后一遍与视频中的送信人有了零点零一秒的短暂对视后,熟悉的目光从唐歌的眼睛里照进内心深处。一段存留在原主脑海深处的记忆被唐歌翻出来。
原主的妈妈曾说过一件事:原主有一个失散多年的弟弟,与唐歌这具身体长得很像。弟弟在一次出游中走失了,再没有回来过。如果这个人是原主的弟弟,和唐歌这具身体长得相似也不是不可能。
相似问题说得通了,但是另一点说不通。假设送信人真的是原主失散多年的弟弟,弟弟为什么要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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