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热的身子瞬间就倒在自己的怀里,萧云庭一手搂住,几乎是反射性的抱起她两人就跃上了高石。
不知道水中有何危险,萧云庭低头一看瞬间轻松下来:“别怕,你不碰它,它不会咬人的。它叫蟾蜍,可能是这山间气侯不同,它的个头才特别大。”
楚向琬两世都生活在城里,就是越州的乡下,她最多也就看过小青蛙。
这种个儿特大,每只至少有一两斤的丑东西,她真的第一次见到:“表哥,我是不是特别没用?竟然被一只瘌蛤蟆给吓着了。”
萧云庭难得的挑起嘴角:“不能怪你,这里的蟾蜍确实是大了点,而且它又丑成这样子,你怕也正常。”
她真是被吓破胆了!
重新回到那低矮的石上,楚向琬把手帕放进了水里,顿时一股清凉沁入手心:“好凉爽!真舒服!表哥,你也洗把脸。”
萧云庭想说,他一个大男人用什么手帕?
手一洒、手一抹,不就成了吗?
生于侯府,也算是萧家的骨血,可萧云庭自五岁起就是自己管自己,他没有享受过少年的命。
可眼前的笑脸迷花了他的眼,接过手帕静静的捂在了脸上,一下一下慢慢的擦试着脸上的脏污。
放下帕子,把它交还了主人:“你自己洗洗,我去打只猎物回来烤着吃。不用怕,这里不知道是什么先人布过阵,猛兽进不来。”
阵?
兵法上的阵?
难道说,这里还打过仗吗?
虽然好奇,可楚向琬没有问,毕竟昨天晚上就吃了几块糕,现在已经怕是否辰时早过了,肚子真的好饿。
楚向琬点头:“表哥,我有武器在手呢,你别担心。”
明明是个小姑娘,却给人一种成熟女人的感觉,是他想错了吗?
不过她确实不是个非常软弱的小姑娘,昨天那鞭法虽然没有内力,可还是抽翻了不少的人。
她悟性很高,这鞭法他只让徐庄教静春丫头练,她倒是看看也会了,真心不错!
“嗯。那你小心,莫掉到溪里去了,我去去就来。”
掉到溪里去?
她是个孩子吗?
楚向琬抽抽嘴角:“不会的,您去吧。“
萧云庭走了,楚向琬知道他是去找食物了,蹲下去把手帕洗干净,然后慢慢的擦拭着自己的脸、手、臂、脖子等。
鞋子也脏了,不过好在她穿的不是绣花鞋,而是千层底。
眼前,青山、绿水、蓝天……
如果不是逃难,楚向琬觉得在大热天在这山谷住上一段日子,倒也是非常舒爽。
坐在石头上,她脱去了鞋子把双腿泡在了水里,经过一天一夜的小脚有了异味,不过泡在水里的小脚晶莹可爱。
溪水清澈见底,大约是水太冷了,水底一条鱼都没有。
突然石头缝里爬出了一只小虾儿,竟然还跳到了她脚背上,顿时楚向琬童心再起,身子一伏双手一伸瞬间就它捧在了手心:“呀,你竟然是透明的呢!可惜你太小了,要不然我得把你烤来当早餐!”
正说着,对面“嗖嗖”几声传来,楚向琬顿时惊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