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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灵云乱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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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看到了画上内容。

    那是一个女子,碧绿色的衣衫,从头到脚透着青春的明媚。

    那幅画画的很生动,她坐在殿中的横梁上,两条腿垂下来晃呀晃的,一只手上,居然拿着一个油光闪亮的金黄色鸡腿。

    那样一个女子,带着天真,带着肆意,仿佛哪家宠坏了的小宝贝,让人一望而生亲切之感。

    可是那一瞬间,我却突然间觉得心口巨痛,比旧疾发作之时,还要痛上百倍,千倍。

    十年,十年来,我终于第一次发现,原来我其实并不安于只做流夜的知己,我以前之所以这么认为,是因为,流夜从来没有露出过这样的笑容。

    人总是要比较,才能发现自己可悲之处,于人当人一开始比较,快乐就再也回不来了。

    我的安然,我的平静,我因为静静守在流光身边而从心底里泛出的愉悦,都从那一个瞬间,戛然而止。

    我开始变的沉默,变的深沉,也开始变的忙碌,无休无止的忙碌。

    我不知道自己想做什么,可是我这样透支自己生命的举动,却早己说明了我心底里隐隐潜藏的愿望:我想……早点死。

    我终究没有大度到,可以看着流夜完完全全的属于另一个女人,而毫无所动。

    日子在这样的压抑中过的居然也很快,雨云密集完毕,随时都有可能酝酿出一场超级风暴。于是,我们给了这场风暴,一个最佳的成形机会。

    在大观峰,这场风暴如我们预料的一样,按部就班的发生了。

    甚至连如何哄那个叫蔷薇的女子把药给我的方法,我都算的毫无遗漏。

    而事实也果然如此,当我把她单独拉到一边,露出我平平顺顺,绝没有一丝喉结迹象的脖颈给她看,并且丢下一句无比诚恳的“你会懂”时,那个与我是同一类人的女子,果然颤着手臂,把药递给了我。

    被伏击,遇袭,样样都在我们的预料之中。我的目的,本来就是要将他们的视线全部引到我们的身上,而北营的一支精锐部队,早在几日前便伏在大观峰附近,只待所有的狐狸都浮出水面,就可以反向包围,一网打尽。

    只要抓住了贼首,皇上没事,那些攻山的士兵,自然就会退却。

    可是我没有想到,我算的精明,有人却算的比我更精明,他连我,也一并算了进去。

    我固然冷血,可终究尚有要守护的东西,可是他,却是下了决心,要毁灭一切。

    这样的差别,我怎么可能算得过他?

    当我知道司马翎想要毁灭一切的疯狂图谋之时,惊的连神魂都快失掉,第一个念头,就是要赶回大观峰保护流夜。他是我的天,我的地,是照亮我人生的……太阳。

    可是紧接着,一个疯狂无比的念头猛的涌上了我的脑海:反正他也不喜欢我,为什么不索性让司马翎得手,与他一块共赴黄泉路?今生无缘,来生,总有那么一点微小的希望罢?

    这个念头涌出的刹那,我兴奋的身体都颤抖起来,我从来不知道,原来我的骨子里,竟能冒出这般疯狂的想法。

    可是这个时候,我身边的那个女子,却疯了一般要去蔷薇军驻营,向靖王报一声危险。

    看到她的举动的刹那,我冷水浇身,惊出一身冷汗。

    靖王终究并未学会珍惜,他对那个女子的所作所为,连冷血惯了的我,也忍不住要说一声令人发指!

    可是即便如此,那个女子仍是想着他,为着他,为了他的安危,可以连命都不要。可是我呢?我的流夜,何曾薄待过我?

    将那个恶魔一般的念头赶出脑海,我连一声道别都来不及说,就疯了一样的奔向大观峰。

    我答应过流夜的,我会帮他,会陪在他身边,会将他亲手送上,这个世界的巅峰。

    我怎么能……亲手毁灭他?

    我无比庆幸我的先见之明,让君落羽为我做了颗这样提升潜力的药丸,我的身体在群山原野中如一只离弦的箭,破开层层气浪。

    在风中疾奔的时候,我突然间领悟了自己名字的含义。

    原来我只是一朵云,可以围绕在太阳的周围,可以因为太阳的光亮而灿烂出自己生命中最美的华彩,可是,我永远不是太阳的唯一,而且命中注定,在太阳最耀眼最明亮的时候到来之前,我就会被蒸干最后一丝水汽,永远消失在天空里。

    领悟到这件事情的时候,我笑了,可是泪水却突然间蔓延一脸,我想起初见流夜时我对他说的那句话:“当你成为天下唯一的皇时,我一定还会陪在你身边!”

    那个时候我以为,当他登临顶峰的时候,我可以静静的站在他的身后,看他俯首河山,傲视天下。可是原来,从我一出生开始,就早己经注定,我永远都无法看到那一天。

    真是可笑,我一直以来最美最大的梦,原来真的只是一个梦。

    吃下这颗药,我就只有十二个时辰的生命,到了现在,也许连一半的时间也剩不下,可是我的心头却一片澄澈平静。

    该来的,总归要来,慌乱恐惧,都只是让人生的姿态更难看而己。

    当假太后的剑穿透我的胸膛时,我心中突然透亮一片,觉得无比安宁。

    所有不安的势力都被引出,都被控制,并且毫无疑问,会在不久的将来,被通通拔除,经历了如此惨烈的黑夜的洗礼之后,我几乎己经可以预见,流夜必然会彻底爆发出他的才智,他的能力,如日当空,走向人生最辉煌,最灿烂的时刻。

    只是可惜,我再也没有机会看到了。

    这一生,如果没有遇到流夜,我只会是陆家平平常常的二小姐,也许多几分才情,却注定与所有女子一般,嫁人生子,走一条平庸至极的路。

    可是万幸我遇到了他,于是我激发出我所有的潜力所有的才能,在他的掌权之路上,画下浓墨重彩的一笔,注定要载入史册,名垂后世。

    我是一片云,注定要因为我的太阳,而焕发出人生最绚烂的光彩。

    我只是有点遗憾,为什么自己明白的这么晚,为什么在人生的最后时段,留下那样一段压抑又沉闷的日子,既然是云,就要遵守云的宿命,云的规则,默然守护,悄然退场。

    己经没有什么好说,我对哥哥说,请代我向父亲,说声对不起。

    这么多年来,我没有尽过一天做儿女的孝道,甚至一度将他当成隐隐的敌人,我总是在让他为我操心,为我担忧,临到死了才知道忏悔,不知道,晚不晚。

    我还说,不要让霖修知道我的身份。那个单纯又可爱的傻弟弟,叫了我这么多年的二哥,那就让他继续叫下去吧,我一辈子都是他的二哥,而那个名为陆灵云的人,从来不曾存在过。

    我又对流夜说,将我葬在高峰顶,好让我能够继续守望他的江山。其实,我只是不甘心,不甘心在这么久的努力之后,却注定无法看到他绽放光芒的样子。就算生前看不到,死后,也一定要看到!

    真的没有什么好说的了,我突然想起第一次看到流夜时的样子,东宫里红墙金顶,绿草如茵,明黄色袍服的少年色笑如花,仿佛世间最热烈的阳光,撞进我的眼,也撞进我的心。

    我的眼睛终于再也支持不住,慢慢合拢,而我的世界,从此定格。

    在那个世界里,这个明黄色的少年只对我一人微笑,他是……我一个人的太阳!

    ……

    陆霖云这个人物,一开始的时候,是想把他写成那种很隐忍的性子,悲情,或者苦情,可是想了一想,忽然觉得不对劲,一个能够在不知不觉中为流夜解决掉无数政敌的睿智之人,怎么可能会有这种个性。

    于是笔锋转而一闪,彻底颠覆了之前的想法,这个女子,一定是够聪明,够睿智,甚至够放肆,够野性,而且,内心强大无匹。

    于是,就有了现在的这个陆霖云。

    如果硬要归类,这个故事应当可以算得上是单恋,可是,又没有一般单恋所必然会有的苦涩或者矫情,这是一种很纯粹的感情,我喜欢你,而这种喜欢,必然是欣悦的,美好的,我拒绝承认喜欢你会给我带来困扰,或者,我干脆利落的,忽略掉这种困扰。

    呵,说来说去,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写点什么了,总之,这就是我心中的陆霖云,也是,我喜欢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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