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有一件事,需要协调一下村组集体与农户的关系。按习惯走到村口的小商店去置办几样礼品,看到小商店琳琅满目的百货商品很是欣慰。掏出钱来才犹豫着买些什么合适,就听精明的店老板娘热情介绍起来:
“你是去谁家送礼,送什么事情的礼?说出来我给你参谋参谋,保准不背包你花钱。”我就干脆说明:
“是去村主任和支书家,一人一份。”她呵呵一笑,麻利地从货架上取下几样商品,包装好后大方地说:
“第一次去办事,而且不是小事,就得体面一点。办啥事送啥礼,有讲究的规矩。再来二次就可省着点。拿去保准他们喜欢,因为我们村的村官谁的口味我都知道!”我见那两包东西价值相当,但烟酒的品牌种类确实不同。就说着多谢的话,结了帐上路去送礼。
边走边想,那老板娘也刁的很,把农村里不好卖的高档烟酒推销给我,还美其名曰替我参谋呢!可等我到了支书家里,接上村书记敬给我的烟时,才知道村口小店的老板娘职业道德很好,没有欺生。支书确实是抽那个牌子的纸烟,等到吃饭时间酒桌上的白酒上来,也是老板娘推荐我买的那牌子的名酒。我对老板娘更加心存感激。
乡下的手续总算顺利完成,回到城里继续进行“活动”得去找乡里书记汇报,就想省着点钱,尽家里存放的名烟名酒凑够一份礼物,晚上送了过去。按说价值不低呀,可接提包的书记老婆竟然当着我的面,翻开提袋像是客气,又像是自言自语地说:
“花这冤枉钱干啥,我们老g 从来不喝这牌子的白酒,也不抽这种烟。他爱抽hm 牌子香烟,只认这一个牌子。”哎呀,一番话羞得我无地自容。尽管事情说好了,但是我的心情却好不起来,像是吃了苍蝇一样不舒服。
再到s 局长家,这回可不能自做聪明啦。在局长家属楼最近一家小店,先打听店老板熟识s局长不,店主说明了很熟然以后,才拜托店主:
“你的店你做主,配那些东西合适s局长脾气,你就随意捡吧,我只管负钱就是,别考虑省钱呀。”我发现香烟包装不不象新的,店主不以为然,低声地解释到:
“明天还得退回我这儿来卖,这都是个过场。”我就心领神会不必深问。果然效果不差,局长夫人笑嘻嘻地接过礼品顺口奉承我:
“这莫细心,还知道俺家老s 抽啥烟,喝啥酒。”哈哈,我真是聪明呀,看我适应能力多强,回去可有的给老婆吹牛啦。事情当然也很顺利。
回家路上,思索着送礼的“规矩”记得官场现行记就有记载,清末的各级官员年节礼、寿礼、接风礼、拖事礼、关节礼都有行市,几两几分银子的标准,在账房师爷的柜子里存着档案,很好操作的。不论那个新官来上任,只须按例照办就行,确实很规范。
为此突发奇想写一封立法建议书,提请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尽早出台各级官员收礼“分类标准”一则是为人民服务,让百姓有法可依,不必为那一级送那级的礼品犯愁;二则可以抑制少数官员私抬行情,增加群众负担;三则实行“礼务”公开,便于互相监督,避免正副职务之间的明争暗斗,便于领导班子团结;四则约定俗成不必隐讳,只要能办事老百姓送点礼,只要能看到办事人的笑脸,就烧高香啦!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