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理念去死,无疑是高贵的。但为真实的理念去死,那就更高贵了。(to die for an idea,it is unquestionably noble。 but how much nobler would it be if men died for ideas that were true。)
——孟肯(美国思想家)
世界上有许多宗教组织,仿佛具有魔力一般,能使大批信徒为了理念而集体自杀。对世界上严重的集体自杀事件做一个代表性罗列:
1978年11月18日:“人民神殿教”的914名教徒在圭亚那森林内举行的一项集体自杀与谋杀仪式中丧命,这些喝下或被迫喝下有毒果汁饮料的死者包括294名不满18岁的孩童;
1986年11月1日:“真理之友教”的7名女教徒的烧焦尸体在日本西部一处沙滩被发现,这些死者留下遗书解释说,精神领袖的逝世导致她们萌生了自杀的念头;
1994年10月5日:“太阳圣殿教”的48名教徒分别在瑞士西部的两个村庄里集体自杀。据称,这些教徒是因相信世界末日即将来临而集体自杀的;
1997年3月26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圣地亚哥“天堂大门教”的39名教徒集体服毒自杀,因为他们相信彗星“哈雷波普”的降临是他们离开地球的迹象。
2000年3月17日:“恢复上帝十戒运动教”在非洲乌干达首都坎帕拉西南320公里的鲁昆吉里地区的一座村镇教堂里,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教徒集体自杀和诱骗谋杀儿童事件,600多人顷刻间葬身火海“奔赴天国”
可见,宗教这种玩意儿,从某个角度来说,仿佛迷魂药,能让人彻底失去自我判断的理智,发狂疯癫。被宗教情怀影响极深之人,可无私伟大,慷慨牺牲,也可极度邪恶,罪恶滔天。从正面角度来评判,宗教在人类历史上所起到的良性作用是任何事物都无法替代的,而从负面角度来看,宗教所产生的破坏作用亦如洪水猛兽,严重侵扰着人类的正常生活。有鉴于此,对于宗教,我们既不能全盘否定之,认其为迷信,更不能全盘接受之,放弃自我的判断能力,任其牵引,这很可能会走向莫名其妙的荒谬世界。
追溯一下西方的宗教起源,可知其历史相当久远。早在古希腊时期,寡头派政治家克里底亚在西叙福斯剧中说:最初人类生活在无序的野蛮状态,为了向恶人报复,人制定了法律,让正义统治,使暴力屈服。但法律不能阻止人私下作恶,因此一些更聪明、赋有良好理智的人发明了对神的崇拜,用恐惧和神圣原则阻止人们邪恶的行为和思想。这种对神的崇拜,渐渐就具备了各种仪式,演化成有组织、有系统的宗教。“对神的崇拜”本是用来“阻止人们邪恶的行为和思想”可实际情况却常常事与愿违。可以说,大多数宗教在教义宗旨上,很少有不是劝人向善,助人走向永恒幸福,利益广大众生的。可宗教的良言美意在传播张扬的过程中,却十有八九会偏向扭曲,因为传播的途径是通过人的口舌,而人类性情中固有的“贪、嗔、痴”就会污染宗教的圣洁,曲解误用宗教以谋取私利。若是邪恶之人掌控了对宗教教义的定义权,就可能通过宗教来放大邪恶的力度和广度,这时宗教就会成为杀人的软刀子,产生的结果相当恐怖。
一、基督教血泪斑斑的扩张史
拿基督教来说,目前全世界信仰此教的人数已超过了20亿,这使得基督教教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宗教。基督教提倡“博爱”广泛去爱一切人与生命,用爱的力量去感化他人。耶稣基督为了拯救世人,甘愿背上十字架,用鲜血和生命替世人赎罪。这些教义和事迹确实让世人感受到了基督教精神的博爱和伟大。可“博爱”的理念和“只有在基督教会里才得救渡”等看似不宽容的教义,再加进人性的征服欲之后,就衍生出了赤裸裸的侵略,从而使基督教文化的扩张史变成了一个血泪斑斑的征服史。
基督教思想在欧洲传播的早期,曾受到社会主流很残忍的打击,成千上万基督徒流血牺牲,成为殉道者。当公元392年罗马帝国宣布基督教为国教之后,基督教便逐渐在欧洲扎下了根,此后,基督教便对没有信仰基督的欧洲人采取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态度。罗马人在欧洲每征服一地,首先用刀和剑迫使被征服者改信基督教。到了圣奥古斯丁时代,权威至高的神学哲学家奥古斯丁为后世制定了迫害异教徒的理论根据和公则,他将异教迫害的理论建立在耶稣的寓言“强迫他们进来(compel them to come in)”之上,这一原则,最后导致基督教的性质开始改变,信仰根基开始匮乏,膜拜偶像开始盛行。教会违背基督信仰,演变为精神的压迫组织,绝对不准异教徒提出任何关于基督教教义的异议,否则,等待他们的将是财产没收、房宅拆毁、监禁、放逐和死刑。例如,英国在亨利第八时代,有一个异教徒被活活煮死;在女王伊丽莎白治下,剑桥大学讲师克特以异端罪被烧死;意大利自由思想家凡尼理因无神蔑教之罪被拔去舌头、焚烧肢体;意大利科学家布鲁诺因坚持日心说,与宗教传统格格不入,被视为异端,烧死在坎坡德弗莱。这种靠强权来维护宗教尊严的做法,正如史学家吉朋所说:以残忍保障胡说。可以说,自中世纪以来,牺牲于宗教爪牙之下的科学家、思想家,不在少数。
彻底被人性扭曲教义的基督教,其狭隘性和残忍性不仅限于对单个的异教徒个人,从11世纪末至13世纪下半叶,西方基督教世界在人间偶像教皇的号召下,以从东方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为借口,对地中海东部的中、近东地区进行了前后长达195年的战争。参加这场战争的基督徒,身缀红十字标记,故称十字军。这场战争披着宗教外衣以欺骗世人和愚弄信众,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向外扩张,以获得大量资源和财富。无论是从战争对当地人民的生活所造成的破坏,还是从战争的过程来看,打了长达195年的十字军东征战都是非正义的、彻头彻尾的侵略战争。
随着基督教同俗世王权的结合,基督教内部成员开始沉沦堕落,教会逐渐变得专横、剥削和腐败。公元11世纪后,教皇取代了上帝,使教会陷入一片黑暗。神职人员逐渐背离了圣经,大胆篡改圣经中神的话语,使得神在教会中失去了应有的权威。神职人员也不再信守贫穷,而是搜刮民脂民膏,借机敛财,兜售赎罪券便是其常用的手段之一。若有对此种腐败现象提出异议者,立刻会被戴上“异端”的帽子,遭致“异端裁判所”的迫害。教会至此已堕落到极点。
可见,基督徒为了实现基督教信仰的世界化,便通过战争厮杀的手段去征服“非基督教徒”企图压迫全体人类信奉他们的上帝,并在战争征服中掠夺自然资源和财富。中国当代学者摩罗曾评价说,西方殖民史的第一个时期就是:输出的是圣经和上帝,收回的是无穷无尽的金银财宝。同时,基督教由于同俗世王权接轨,获得了近乎独裁的权势,内部开始腐化堕落,背离了圣经的原始宗旨。这些行为正彰显出基督教文化所说的人性“原罪”因此,英国哲学家罗素在“为什么我不是基督徒”的演讲中说:我倒似乎觉得,信仰基督教的人大多都是极其邪恶的。大家可以看到这种咄咄怪事,就是历史上无论什么时期,只要宗教信仰越狂热,对教条越迷信,残忍的行为就越猖狂,事态就变得越糟糕。在所谓宗教信念的时代里,当人们不折不扣地信仰基督教义的时候,就出现了宗教裁判所和与之俱来的严刑,于是也便有数以百万计的不幸妇女被当作女巫烧死,在宗教的名义下,对各阶层人民实施了各种各样的残酷迫害。
大科学家爱因斯坦曾用玩笑的口吻评价了宗教的客观性和破坏性,他说:如果有上帝的话,那么,上帝是一个顽童,总是跟我们寻开心,和我们作对,让世界充满了杀伐与丑恶。
二、“贪、嗔、痴、慢、疑”的佛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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