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为对方要找的是个能随时待命的全天候管家。”孔玉蓁温和地解释,手上未停的动作仔细而有效率。“他们给的待遇很好,除了供食宿之外还给我一辆配车,最重要的是,薪水高很多,加上退掉我那间套房所省下的房租,一个月多出来的钱很可观。”
尽管交往多年,他们并不同居。起初袁志翔住在学生宿舍,另外有三名室友;后来他考上研究所,改租学校附近的一间小套房,可是因为课业繁重不容分心,加上套房的地点对孔玉蓁的工作并不方便,两人最后还是决定分开住。
“钱钱钱,钱又不是万能”袁志翔很不以为然。
玉蓁抿唇,久久之后才说道:“钱的确不是万能却能替爷爷在安养院里买到更好的医疗照顾。”
志翔的家境虽不富裕,却足以让他自小衣食无虞,因此尽管他知道她身上所背负的责任,却难以真正理解。
“可是你就这样搬去跟一个陌生男人住在一起,教我怎么能放心?”自知失言,志翔放软了语气。
“是一个男人和他的妈妈。”玉蓁柔声纠正。“别担心,我又不是第一次住到雇主家里。”
“那不一样,你以前的雇主又不是单身的年轻男人。”
忙碌的双手停顿,她看了看他,半开玩笑地说:“难道你怕我会看上那个我连见都没见过的老板?”
“当然不是。”袁志翔毫不犹豫地否认,全然的自信让她不自觉地轻蹙了下眉头,两人都未注意到这个细微的动作。
“我是担心那个男人不正派,对你心怀不轨。”男友懊恼的神情让玉蓁失笑,心头同时暖暖的。
“我又不是什么绝色美女,一个有钱人家的少爷怎么会注意到像我这样既乏味又死板、比军训教官还严肃的无聊小避家?”
她很清楚自己在工作时是什么模样,除却天性中的保守、拘谨之外,她在上班时一板一眼的态度,一部分也是因为她刻意如此。许多人把管家和佣人搞混,认为管家只是供人使唤的次等职业,她从许久以前就学到,唯有公私分明、维持绝对的专业形象,才能赢得适当的尊重。
她认真看待自己的工作,也希望雇主如此。
“谁说的!你漂亮、善良、勤奋,是我知道最好的女孩,只有瞎了眼的男人才会看不见你的优点。”他伸手将她拉到身前,朝她调皮地一笑。“不过他们看不见最好,这样你就永远只属于我。”
好话人人爱听,本性含蓄的玉蓁自然也不例外。
“也只有你以为我有多抢手!”她笑着轻斥。
“玉蓁”志翔决定趁这个时候提出困扰自己多时的想法。“你有没有想过换个工作?”
她微怔。“换工作?为什么?”
“你是我的女朋友,每次想到你在别人家里帮佣,又要任那些贪安好逸的有钱人使唤,又要没尊严地向他们鞠躬哈腰,我心里就觉得很不舒服。”
眉梢的笑意逝去,玉蓁好半晌没说话。
然后,她语调平板地说:“我是个专业管家,提供的是专业服务,我看不出这有什么地方有失尊严。”
“生气啦?是我说错话了,我只是舍不得你太辛苦,你看你,手都变粗了,我看了心疼。”
他聪明地退一步,不想把气氛搞僵。玉蓁基本上是个温顺的女人,但当话题涉及她的工作时,她总有一份特别的固执,虽然他从来不明白她的坚持为何。
但是他愿意包容这一点小小的顽固,因为他真心喜爱她,除了她的诸多优点之外,她还崇拜他、以他为傲,虽然她只有二专夜校毕业,却能明白博士学位对他的意义,并全心全意地支持他对学术知识的追求。
能拥有这么一个死心塌地对待自己的女人,他还有什么好不满足的?
“我本来就不是什么金枝玉叶,再说我真的喜欢,也很擅长于当管家。”面对那张出色的脸庞,玉蓁根本气不起来。她笑笑,转身继续整理男友的行李。
“你喜欢就好”他话题一变,随口问:“你这个新老板是做什么的?”
“好像是作家。”她记得录用自己的辛医师提过他弟弟不喜欢在写作时受到打搅。
“哦?他都写些什么题材?”志翔兴趣来了,他在研究所专攻西洋文学,对和自己一样的知识份子多了一丝丝认同。
“我也不清楚,不过张夫人提过辛家三兄弟以前一直都在纽约发展,一年多以前才跟他们的母亲回台湾居住,我想他八成是写英文小说吧。”张夫人是她原来的雇主,没事就爱聊人八卦,不过她只听张夫人说辛医师有多帅多帅,当婚纱设计师的辛家小儿子有多么多么迷人,却从没听过有关辛家二少爷的任何评论。
可能就连小道消息灵通的张夫人也对他一无所知吧
女友无法满足他的好奇心,志翔也不再追问,回头拿起原来在看的原文书本。
“你跟你教授约了几点在机场会合?”她问。
翻书的动作顿了顿,他说:“江教授临时有事没办法出国,改派一个学妹跟我一起参加研讨会。”
“学妹?”玉蓁合上行李箱的盖子,把它放在墙边。“是不是上回来还你书,以前你兼家教教过的那个女生?”
“嗯。”“我记得她跟我说她高二时还暗恋过你,个性很可爱,长得也很漂亮。”玉蓁想起那个坦率的女孩,不由地笑了。
“是吗我没注意。”
从他的语气,玉蓁判断他想专心看书,于是也就不再多说,她知道这阵子他正忙着为博士论文搜集资料。
望着那张认真而好看的侧脸,一股浓浓的幸福涌上心头。
斑中时,他是她的同班同学,又帅、成绩又好的他总是出尽风头,而她,只是班上一个沈静不起眼的平凡女生,高中毕业后他考上了第一志愿,她则上了能让她白天工作的夜二专,两人从此不再有交集,直到六年前的一次偶遇
那天,在一家书店里,出乎她意料地,他认出了她,并在两个月后要求她当他的女朋友。
他有理想、肯上进,总是勤奋不懈地朝着自己的目标努力,更重要的是,他对她很好很好,她从来没想过平凡的自己也能拥有这么一个出色的男人的爱
她觉得自己好幸运、好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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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亮的月高挂天上,凌晨两点,原就宁静的市郊住宅区更是一片岑寂。
孔玉蓁赤裸着脚丫子,不发一丝声响地走到楼下。
会在这个时候醒来,是因为她口渴。
她轻巧地来到厨房,毫不费力地在月色中找到矿泉水,连灯光都不需要。
住在辛宅里已经一星期,她对自己的管辖区域了若指掌,就算闭着眼睛也不可能出错。
这一星期大致上还算顺利,辛夫人虽然不是世界上最好相处的人,也明显不乐意她接手家务,却未曾真正加以刁难,但是话又说回来,她知道自己是个称职的管家,工作表现无可挑剔。
她举杯要再喝口水,动作却冻结住了。
好像听到了什么声音
不,不是好像,她的确听到了怪声!
辛夫人的卧室在二楼尾侧,如果她下楼,她从厨房一定看得见,而陌生的脚步声也绝不属于身材福态的辛夫人,所以只有一个可能
有人侵入了这栋房子--小偷!
“冷静。”她告诉自己。
她静悄悄地放下玻璃杯,猫似的潜到门边探视,如雷的心跳震着耳膜,她祈祷自己不会因此而泄漏行踪。
阴暗的客厅中,果然出现一抹修长宽肩的男人形体,估计高出她半个头左右,她屏住气息,在窥探的同时,手心也因紧张而直冒着汗。
咚!“啊痛”男人撞到了墙边的矮柜,低呼出声。
看来是手脚不怎么灵光的贼,玉蓁暗自作出观察心得。
“好暗开关在哪里呢”男人自言自语,背对着她,一手在墙上摸索着,像是在寻找电灯开关。
玉蓁讶然。这年头的贼也未免太明目张胆了,行窃还敢开灯
不过这笨贼完全找错位置了,开关在另一边。
她轻轻地退回厨房,脑子飞快运转。她不可能进入客厅打电话,唯一报警的可能就是用楼上的分机,只要她动作够快、够小心,应该能在不惊动小偷的情况下抵达二楼。
但是为了预防万一,她需要自卫的武器。
菜刀不好,她白天才吸过地板,遑论厨房以外的区域全铺着乳白色的地毯,若是不幸出现血腥场面,很难清理。
那么她当机立断,拿起炒菜用的平底锅,蹑手蹑脚地朝楼梯方向移动,同时暗自希望不会有用上武器的机会。
一步、两步她踮着脚尖数着步伐。
说时迟、那时快,室内霎时一片光明,玉蓁有天大的胆子也被突然亮起的大灯吓得魂飞魄散,猛抽一口气。
“吓--”
她警觉地摀住嘴,但来不及了,男人已经转身,直直地对上她惊骇的双眼。
男人似乎也吓了一跳,一副细框眼镜松垮垮地挂在鼻梁上,张着嘴巴,样子有些狼狈,也有些呆愣。
他搔了搔头发,嘴里喃喃低语。“走错房子了吗”
玉蓁冻在原地,完全被恐惧淹没,原先的自卫计划不翼而飞,锅子也停在半空中,除了自己剧烈的心跳,什么也听不见。
“不对啊”男人四处张望了一下,视线再度落在她身上,一阵冷意自她的背脊直窜而下。经他这么一看,玉蓁感到颈背上的寒毛在倾刻间一根根地全都站了起来。
宽阔的客厅像是突然间缩小一千倍,一股无形的强大压力几乎教人窒息,任她平日再怎么冷静自持,眼看现在将和一名歹徒正面冲突,也不免感到绝望、害怕。
这时,男人脸上的茫然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恍然大悟,然后,令人既惊恐又难以理解地,他像是突然想到什么笑话似的居然咧嘴笑了。
“你好,管家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