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等到林飞雨吃完了饭菜,也将那杯牛奶喝下去之后,李维斯掏出一个光脑,递了过去:“给你。”
林飞雨露出惊喜的神色来,连忙接过光脑。
但随即便察觉,这不是自己的那个光脑。
李维斯道:“这个光脑不能连接星网,但里面有一些游戏还有小说漫画什么的,你可以拿来打发时间。”
林飞雨拿着光脑,愈发不知道李维斯到底在想些什么了。
“所以说,你连阶下囚的心理状况都要关心吗?放心,我不会闹自杀什么的,一定会好好的活着。”
李维斯闻言,脸色白了一白,随即偏过头去,冷然说道:“我并不关心。”
林飞雨觉得,他在撒谎。
毕竟,事实胜于雄辩。
这个星球,几乎每天都是明晃晃的大白天。
恒星的光明亮得刺眼,好像要晒干大地上的最后一丝水分。
这里的白昼几乎达到了十六个小时,只有可怜巴巴的八个小时,是留给黑夜的。
放眼望去,几乎都是无尽的沙漠。
无边无际的黑色,一直延伸到了天际。
出乎意料,李维斯的大书房不在建筑群的中间位置,而是在靠近边缘的地方。
所以,站在窗户旁边,一眼就可以看到外面的黑色大沙漠。
说是书房,其实就是议事的地方,都看不到几本书的。
他没有开冷气,屋子里很热。
但他的身上并没有什么汗,甚至一张脸还显得有些苍白。
他身材高而偏于瘦削,皮肤又白,看起来有些像是从前地球上传说中的吸血鬼。
有种华丽的,颓废的美感。
尤其是一双总是透着几分厌倦的眼睛,非常吸引虫。
他站在另一扇看不到沙漠的窗户前,已经站了很久了。
他看向的地方,是建筑群的中心地带,也就是林飞雨居住的那个方向。
有虫推开门,悄无声息的来到了他的身边。
过了好一阵子,李维斯才开口问道:“他怎么样?”
那只看起来遍体阴冷气质毫无存在感的雌虫回答道:“还是老样子,除了吃饭之外,几乎不出房门。
他今天还要求,以后都把饭食送到他房里去,他就不用出来了。”
“精神状态呢?”
“没有活力没有生气,依我看,他这个样子,迟早要憋出病来。”
听到这里,李维斯的嘴角肌肉猛的颤抖了一下,额角处青筋暴起,半晌才平息下去。
沉默了良久之后,他才开口道:“我想让他有精神一些。”
“那,你不如带他出去走走,多看看这个城市。
如果可以的话,看一看刺激性的场景,或者能让他好一些。
——这样,也许会让他的求生意志坚定一些。”
于是,第二天下午,李维斯就带着林飞雨离开住处,朝着城市中心走去。
林飞雨懒洋洋的跟在他身后,道:“我说了,我待在屋里就好,不想出去。”
李维斯都没有朝他看一眼,只是说道:“你只需要听我的话就好。”
闻言,林飞雨不再开口,认命一般跟着他继续朝前走。
一步一步机械的走着,像一只漂亮的木偶娃娃。
富家女重生到八十年代的北疆兵团,大漠戈壁这个是她前世从来都没有遇到过的生活。在这个看似荒凉的地方,却有另外一番天地和生活,看现代女主如何顽强的跟家人走出一条康庄大道,如何去寻找自己的幸福!...
沈月华喜欢了太子萧玉宸十年,为了衬上他的身份,她收敛了自己张扬明媚的性子,就差把贤良端方刻在了骨子里。然而,却换得矜贵雍容的萧玉宸冷漠指责你胡闹又难缠,哪一点儿有准太子妃的气度?沈家有难,换不来他一瞬的心软。沈月华看开了,也彻底放下了。然后,萧玉宸看着这个从小追逐在他身后的小姑娘好像变了一个人。抛弃了之前的喜...
为了保命,她误闯他的房间,他云淡风轻的将她看光光,而后顺手牵贼向逼婚的众人宣告她是他的未婚妻。两个立场完全不同的人就此纠缠,棋逢对手她先输了心,他却步步紧逼!她如小鹿一样被他追的东躲西逃,他掐着她的脖子将她揽入怀中,女人,你是我的宠儿,还想哪里逃?...
住在贫民窟里,是落魄千金,她仍骄傲如女王,胆大包天的跟全城最出色的男人求婚。皮带,领带,戒指,绑住男人三件套拍在他面前,张扬自信的说顾少,我有颜有身材有智商有情商有魅力,最全城最优秀的女人,只有我配得上你。你愿意娶我吗?顾少倾城一笑好,我娶你!婚后,他日撩夜撩,花式撩,甩黑卡,秀身材,帮虐渣,360度宠...
骨之帝皇,独步天下,野骨横空,唯我独尊。新书剑皇在都市...
当我对生活失去信心时,一个仙女找上门要教我修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