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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形销骨立,肤色发青泛白。
我始终陪着他,直至他咽下最后一口气:他一双手冷得像石头,蓝眼珠颜色浑浊,头发胡子都褪了颜色,失去了光泽,变得越来越稀疏。
来不及做临终忏悔,他就去世了,一身皮肤,从头至脚布满让人掐过的青紫斑。
他简直都不到几两重。
地上的冰结得很厚,我们无办法替他掘土造坟,便用岩石和石块在他的尸身上垒起一个石冢,以此作为祭奠,因为,他再没有足够的东西,再没有留下什么,来保护自己不受饥饿的野兽和凶猛的飞禽侵害。
这样一来,我成了王后。
可我真的很傻,又那么年幼无知——自从第一次看见阳光,我迎来又送走了十八个夏天——如今,我还是不能狠下心去做那件本该做的事。
要是换了今天,我真会去掏了她心窝子,我要割了她的脑袋、胳膊和腿,我要命令手下把她的心掏出来。
然后,我要去集市的广场,亲眼看着刽子手们把柴堆烧旺,亲眼看着他把她的四肢一块快都投进火里。
我要命令弓箭手把广场团团围住,一有飞禽野兽靠近,就把它们统统射死,乌鸦、狗、鹰、耗子,概莫能免。
在小公主烧成灰以前,我不会眨一下眼皮的,一阵轻风就能把她刮走,就像吹散雪花一样。
我没有这么做,因此,我付出了巨大代价。
有人说我是受人愚弄了;那颗心不是她的。
那是某个动物的心脏——也许是一匹牡鹿的,要不就是一头野猪的。
他们那么说,事实却不是这样。
也有人说(撒谎的是她而不是我)我拿到了那颗心,随后就把它吃掉了。
彻头彻尾的谎言,半真半假的传说,犹如漫天飞舞的大雪,掩盖了我记忆中的真相,也篡改了我亲眼目睹的事实。
正如纷纷扬扬的雪花,弄得人们无从辨认原有的景色;她就是那样歪曲了我的一生。
我的情人——她父亲的大腿上留下了一道道疤,在他去世的时候,他的**上也有疤。
我没和他们一起去。
他们在白天把她送走,那时她睡得正香,那是她最脆弱的时刻。
他们把她带到森林深处,在那儿他们剥开她的衣服,挖出她的心,把尸体丢在溪谷里,让森林把她吞没。
那片森林暗无天日,和许多国家的边境接壤。
没有人会这么傻,会去要求替那里发生的罪恶伸张正义。
森林里住着罪犯,盗贼,还有野狼。
就是走上好几天,也绝对看不到任何活物;只会感到时时有眼睛在盯着你。
他们把她的心献给我。
我知道这是她的心——母猪或牡鹿的心,都不会像她那颗心一样,从胸口挖出来以后,还能不住跳动。
我把它拿到寝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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