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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都是微.信直接约炮,谁还耐烦拿笔写字。
但张谭的学生时代,情书可以说是男女之间沟通的最主要桥梁,大约从初中开始,张谭就帮别人写情书了。
他第一个代笔对象,是他初中的同桌,一位女生,名字大概是叫张月梅,或者张月季,记不太清了。
张月梅是个成色十足的坏女生,在初中就跟男生勾勾搭搭,风评特别差。
初三那年,有一天,张月梅喜欢上一个男生,便让张谭帮她写一份情书。
顺便一提,张谭初中时候,作文非常好,还被当做范文在班级里展出过。
张月梅没白让张谭写情书,答应给报酬,报酬就是教张谭如何接吻。
是的,接吻。
张月梅说她会亲自示范,带领张谭感悟接吻的魅力。
oh-my-god!
我的天!
还是纯情小男生的张谭,怎么受得了这个诱惑。
而且张月梅风评是挺烂的,但人长得漂亮啊,妖艳得很,还懂得化妆。
作为同桌,张谭早就恨不得跟她勾搭的是自己。
于是张谭狠下了一番功夫,写了一封情书。
“夜里我无法安然入睡,准备了十二朵玫瑰,每一朵都代表我对你的爱,你的爱已经无声无息让我追随。
彷徨失措的我,手捧着玫瑰,一年有十二个月,多等待一个月,我就枯萎一朵玫瑰。
你的微笑让我沉醉,你的坏你的好,你发脾气时撅起的嘴,我几乎无法呼吸。
就像手里的玫瑰,正在窒息并且枯萎……”
他其实年纪小,并不懂得什么是爱,自然写情书不像写作文那样简单。
那一年,羽·泉的首张专辑《最美》火到爆,张谭曾省吃俭用把零花钱存起来,买了一盒磁带。
灵机一动,专辑同名主打歌《最美》,就被他偷梁换柱,改成了上面这封情书。
爱意浓郁到令人发指,但别说,当时就流行这种情啊爱啊。
情书交给张月梅的时候,张月梅当场就给了十二个赞。
完事之后,张月梅履行承诺,教授张谭接吻。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
咳咳,那是一个大中午,万里无云,艳阳高照。
操场上无人,靠墙的角落里,张月梅拉着张谭的手,将张谭抵在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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