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没有水泥大道,没有汽车火车动车飞机的古代,要出一趟远门是件很不容易的事。
从长安到吕泽驻军的砀邑将近八百公里,按照马的速度日行百多公里,即使无名轻装上阵,什么都不带,来回至少也要半个多月。
至于书上电视里演的八百里加急,驿站换马一天不间断二十四小时接力疾奔的事情就更别想了。
经历了数年战火洗礼的中原大地,到处都是荒废的递铺,连刘邦出行都凑不齐同色的四匹马,谁给你换马去!
更何况樊伉还没有马,他只有一头拉磨的驴!
现下出征在即,马匹这种极为稀缺的战略物资都要优先供给将士们,即使是樊伉想要截留一匹好马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没见他老爹出征归来,骑回家的也是驴子么?
无名要去砀邑给吕泽送藤铠,这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需要严肃对待。
这可不像遍地大开发商业发达,随便哪个犄角旮旯都有小饭馆旅馆的现代,很有可能连着跑两天都看不到人烟,别奢望在路上补给,所以出门的时候御寒的保暖衣物要准备好,一路上的吃喝尤其要准备充足,要不然半路上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迎着北风饿肚子赶路那滋味可不美妙。
怎么说无名也是为他做事,樊伉当然不会让他饿肚子。
第二天他就就让府里的人把养的猪全杀了,只拣那肉紧实整齐的切成条,拿酱料盐腌渍了,再下卤料煮熟,切成小片,用铁板搁着放进窑炉顶上高温烘成肉干。
其实肉干用风干的最好,营养没有怎么被破坏,热量高易保存,实在是居家旅行的必备口粮。
不过樊伉现在没有那么长的时间等着肉条慢慢自然风干,只能在烧字的时候高温烘烤,以外力手段在最短时间内将肉内的水份蒸干。
这样烘出来的肉干虽然不若风干的营养成分高,味道却很美味,而且保存时间长,用来充作赶路的干粮着实非常不错。
据说这种牛肉干和烈马、弯刀一起被称为成吉思汗远征军的三大法宝。
蒙古人就是靠着这三样法宝一路霸气西进,横扫西亚,一直打到多瑙河畔,将华夏的版图扩张到史无前例的规模。
可惜以农耕为主的大汉朝还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对于百姓来说吃肉现在还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享受。
更何况无论是烘还是自然风干做成的肉干缩水非常严重,如果汉人和蒙古人一样,行军打仗全靠这种肉干当主食,估计一场战争就足以让整个大汉朝破产。
非常的昂贵奢侈。
除此之外,樊伉还炒了许多炒米,放盐和肉干一起炒得焦香,让人拿干净的麻布缝了一个条状的布带装了,挎在肩上打个结,想吃的时候抓两把出来嚼,既能充饥也不影响赶路还方便。
这种方便随身携带的粮食袋得到了无名的好评,强烈建议樊伉多做点这种袋子,以后出门更方便。
被他的夸奖哄得心花怒放的樊伉,又让人又厚实的皮子缝了一个双肩背包,大小正好塞下装藤铠的箱子,得到无名好一顿夸赞。
有了双肩包,无名便对米袋子不那么感兴趣了,将背包背在背上,走了两圈,肯定地道:“这个包很好用。”
樊伉心想双肩包当然比现在流行的包袱好用了。
三天时间,樊伉杀了十多头猪,才烘了不到两百斤的肉干,他取了三十斤给无名随身带着,当做他在路上吃的干粮,又另取了五十斤才是送给吕泽的礼物,剩下的他打算全留着给樊哙出征的时候带着。
自家老爹当然不能忘。
无名出发的前一晚上,已经深夜了,樊伉像个管家公一样,还在一遍遍清点无名的行李以及给吕泽的东西,跟强迫症似的,把装着藤铠的小木箱打开又关上,来回检查好几遍。
“放心罢,不会忘的。”
无名被他的举动弄得有些哭笑不得。
樊伉不理他,捏了捏无名身上的毛裘,还是觉得有点薄了。
没有羽绒服没有棉袄,光一件毛裘大雪天里骑着毛驴赶路,得多冷啊。
“不会冷的。”
无名打了个呵欠,勾着他的肩,强行将他带回到炕上,说,“困死了,睡罢。”
樊伉这才心不甘情不愿地闭上眼睛。
烧着暖炕,被子里暖乎乎的,身边又有无名这个人形暖炉,樊伉睡得很踏实,不一会儿就发出细微的酣声。
一夜无话。
穷小子王华发现自己一双慧眼可以识辩玉石,透视观物。每当他心中垂涎某个东西的时候,他的眼中就会出现这个东西那些不为人知的秘密!所以王华想去那女生宿舍看看顺便玩玩赌石,开开六合彩什么的身背异能,不做一点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怎么能叫爽!定要让那都市美女投怀送抱,财富地位接踵而来,这花花世界,大可去得!...
冷紫珧想不到,自己的人生也会有这么狗血的一天,在婚礼上,男友和闺蜜一起背叛了她,情急之下,她抓着男友的大哥,举行婚礼新婚夜贝勒爷问为什么选我?冷紫珧答第一,我必须嫁给贝家人,一旦冷家贝家联姻失败,那么,冷家贝家投资了上百亿的项目就会遇到无法想象的困难,第二要那一对贱人以后都得毕恭毕敬的叫我嫂子,想想就心里舒坦。我要天天在他们面前晃悠,看他们还能不能心安理得的幸福。贝勒爷第二条才是重点吧。冷紫珧答对了。贝勒爷果然最毒女人心。新婚夜片段二贝勒爷长夜漫漫,好无聊,要不,我们去听你小叔子的墙角吧?冷紫珧不去突然听到了从隔壁房间传来的激情的呻吟。冷紫珧大怒,咬牙老虎不发威,你把我当hellokity冷紫珧做了一件事,让贝勒爷觉得,她的新婚妻子真生猛。她放了一晚上的AV而且,声音开到了最大,不知道隔壁的弟弟弟妹听到会是什么感觉...
大浪淘沙,谁主浮沉?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繁华都市,却暗潮涌动,如怒海行舟。穷苦出身的少年,当一脚迈向钢铁水泥铸造的都市,是深陷欲海?还是乘风破浪,播洒光明?一口生机泉,一身医术,会缔造何等的神话?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夺命医仙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她堂堂金牌杀手竟会为救人而死?再睁眼,她竟成了将军府饱受欺凌的懦弱废物,还因冲喜没成,反让老皇帝先驾崩了的罪魁祸首!丫丫的,当老娘是软柿子啊!恶奴欺主?打一顿卖了姨娘欺辱?毁个容赶出家门太妃陷害?夺了封号关冷宫不过,堂堂皇帝夜夜睡太后宫中成何体统!朕给太后暖床以尽孝!...
平凡小警察拥有了时间暂停的异能,舒服滋润的小日子,就这样幸福的降临了,救人扶弱惩恶扬善。追凶破案匡扶正义。立功升职名利双收。左拥右抱咳咳这个不让说。既然上天看我骨骼精奇,让我拥有了超能力,那维护世界和平的重任就交给我吧,从今天起,我要做一个警察里的战斗机,男人中的...
我是一个金盆洗手的盗墓贼,为了寻找失踪的秦教授,不得不重操旧业,结果却意外卷入一个天大的漩涡,也遇到了许多诡异事件。寿衣出行的夜游者。衔尸寻仇的死人头。光怪陆离,不可想象。为了求生,我不得不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卫道士。古老的职业,亘古长存,戍守在黑夜与黎明之间,对抗冥冥中一切不可预知的存在。天有道,万灵亦有道。长夜漫漫,勿问归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