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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子、
2009年6月的一个晚上,我在明华小区外的川菜馆门口见到了有些狼狈的张庆。
看到我出现在他面前,他立刻对我说:“哥们儿,我又没钱了,先请我吃个饭呗?”
说完尴尬的冲我一笑。
我点点头,招手叫他跟我走进了川菜馆的一个包间。
张庆是我网上的一个朋友,因为经常玩同一个游戏,我们又在一个游戏家族,因此顺理成章的认识。
在一次家族聚会后,酒醉的他告诉我自己曾经因为职务侵占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这样的一个罪名让他在出狱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办法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的确,这个罪名太敏感了。
作为一个文字编辑,我喜欢和这些刚刚服刑结束的人攀谈,这可以让我更清楚的了解到人性原始的一面。
也正是因为这样,从那次聚会后我就经常约他出来喝酒。
他告诉我:由于自己刑期短,所以自己18个月的刑期是在看守所度过的。
而且由于监室资源紧张,他从新收号“毕业”
后,直接分到了重刑号。
18个月的时间,他目睹了几十个即将被执行死刑的犯人的最后时刻。
也就是在这个阶段,他写下了人生中最多的文字:三十万字——尽管那都是些断断续续的杂记。
从第一次见到死刑犯时的惊恐,到送狱友上路时的悲哀,再到最后的麻木不仁,张庆经历了常人无法体验的蜕变。
当他知道我的工作性质时,马上告诉我想要把自己的那本日记出版。
当然,我对这件事是有极大兴趣的,因为现在网上虽然有一些描述监狱的书,但是描写重刑号死刑犯的书实在是太少,而且,一次性出现几十个不同的死刑犯,是完全没有过的。
于是我当即答应他尽量完成他的心愿,前提是我得先看看那本日记。
于是,那天晚上他送来了。
他从怀里掏出了那本相当破旧的日记本,并再三嘱咐我不要弄丢,因为这个日记本是他接到宣判书的当天,他女友送他的。
我问他:“我得拿回家好好看看,可以吧!”
他抬起头,擦擦嘴角的油水说:“没问题。
我写东西不行,你看着改改,不过……”
我淡淡一笑:“你放心,不会直接出现真实人名的。”
他叹着气点点头,继续努力的吞咽着并不丰盛的饭菜。
于是,就出现了这样的一篇被一本“杂记”
改编成的文章。
0、
2004年4月,我因“职务侵占”
罪,被L市公安局城中分局依法刑事拘留,三个月后,我被L市城中区法院以相同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8个月。
1、
我是4月22日的下午被L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刑警四中队抓捕的。
说是抓捕,实际上不如说是自首。
那个下午我在街边吃了一碗加肉的炸酱面面后,给女友马兰只丢下一句“别等我”
,便关掉手机,径直走进了刑警队大门。
事实上我完全可以在得手之后马上离开这个我并没有太多牵挂的城市,而且在我看来,我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得到我辛苦工作四个月之后应得的酬劳。
正因为如此,当我在4月18日的晚上从崔瘸子手中接过4000元钱时,我毫无愧疚的猛吃海喝了一顿,并且在几天时间内就把这些钱花的只剩下几百块。
但是我并没有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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