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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会忘记那一夜?
天上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
从漠北屠杀中逃出的三千将士聚在黑山头,磨亮长刀利器,锸血为盟,誓死复仇。
没有壮胆酒,用清水来代。
没有大块的肉,用窝头来代。
她站起来告诉大家:“若得胜回京,就请兄弟喝好酒!”
大家笑着起哄:“光是好酒不行!
秦河上画舫最好,六安巷的舞姬最美,将军不可小气,非要喝穷你不可!”
她笑着说:“那便喝上三天三夜!”
“好!”
大家豪爽地干了碗中的水,摔碎大碗,高吼着,“旗开得胜!”
“上京再见!”
然后披上铠甲,提起武器,跟着她一起冲下山,直捣敌营。
死战!
死战!
用命去战!
那一夜,他们击败了敌军,一千二百三十七个兄弟却再没有回来。
六年后,当年的三千兄弟,仅余五百三十二人。
会唱戏的老黄死了,犟脾气的狗剩死了,情歌唱得比黄鹂还动人的小何死了,烧得一手好饭菜的老猫死了,会用草叶编蝈蝈的老牛死了,天天念着要讨媳妇的铁柱死了,最爱吵架斗嘴的阿牛也死了……
没有什么比活着更值得庆祝?
“要喝,这酒必须喝!
马上去秦河将所有画舫包下来,去六安巷把最好的舞姬乐师统统叫来,我要请兄弟喝最好的酒!”
夏玉瑾最近有些烦躁,他好不容易哄完母亲,有酒肉朋友上门来找他一起去喝酒听说书,便应了下来。
未料,百姓对大破蛮金的热情尚未褪去,沿着秦河走了十家酒肆,九家都是在说叶昭将军的英雄传奇,故事用尽夸张手法,说书先生口沫横飞,博得众人阵阵喝彩,赏钱不断。
剩下一家在说《会莺记》,讲的是才子佳人,鱼雁传书,月下相会,客人寥寥无几,剩下的都在起鸡皮疙瘩。
夏玉瑾犹豫片刻,决定去听鸡皮疙瘩。
“烛火灯下,金莺姑娘正伤心地看着情郎送的折扇与情书,上门写着等他三年后金榜题名时,便是迎亲之日,如今情郎高中状元,正是喜上眉梢,未料父母贪钱,竟早已悄悄将她许配给县太爷的浪荡公子,这可如何是好?真真愁坏了好姑娘。”
“这是什么狗屁?!”
夏玉瑾眼皮上下打架,昏昏欲睡。
身旁正往窗外张望路过美女的纨绔忽然惊叫了一声,问:“咦?那不是叶大将军吗?”
其他的纨绔也纷纷探出头去,惊讶道:“是啊!
郡王,那不是你家媳妇吗?她在秦河边干什么?旁……旁边还有个男人?看起来好亲密的样子。”
“什么?!”
夏玉瑾从椅子上跳起,瞌睡全醒了,他匆忙趴在窗边,直勾勾望向秦河岸上,却见叶昭穿着身简单便服,英姿飒爽地站在柳树下,惹得大姑娘小媳妇纷纷回头张望。
站在她身边的是个熊腰虎背的年轻男人,穿着戎装,正和她有说有笑。
待这个熊腰虎背的家伙走入河边画舫后,又跑来一个肌肉纠结的男人,他兴奋地在叶昭身上拍了下,大声放肆地说了几句什么,也步入画舫,没多久,几个粗犷汉子跳下马,个个都对着她喜上眉梢,熟络得差点扑过去勾肩搭背,以叙相思……
一个男人走了,又来一个,几个男人走了,又来几个,再几个……高矮肥瘦、老弱俊丑什么类型都有,唯一共同点就是和他媳妇都很亲热。
接着,上百个青楼歌姬与乐师陆续到来,逐一步入不同的画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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