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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甩下秦晚晴的手:“你也说了,那是昨天。
从今天开始,我不再是以前的我了。
程枫配不上我,我不会在他身上浪费时间了。”
秦晚晴愣住两秒,展露了璀璨笑容:“太好了,我早就说过程枫那家伙除了有点儿家世和长得还不错,根本不是什么好男人。
瞧瞧你,这么穿多漂亮多青春啊,我要是男人,眼珠子都能掉出来!”
程枫不喜欢舒歌,却从不直接拒绝,总是吊着舒歌,不就是看舒歌是舒氏集团的千金小姐,多少有点用处么?
这种男人,跟渣滓有什么区别?
只可惜舒歌这丫头一头栽进去,第一次看见程枫,就放话此生非君不嫁,完全听不进劝。
就连平时穿衣打扮,也是满足程枫的胃口,十分保守,把好身材包裹得严严实实,她早就看不惯了!
说来,秦晚晴又觉得奇怪:“你怎么忽然想通了?不是鬼上身了吧。”
舒歌握住秦晚晴的手:“快上课了,先去教室吧。
那种无谓的人,以后慢慢说。”
……
上午的课结束,舒歌和秦晚晴挽着手臂,走出教室。
现在的她,是一名新闻系的大二学生。
想当初,哥和妈更想让她读中文系或者外文系,因为比较轻松,更适合女孩,而新闻系免不了实习采风、到处跑。
另外,对于舒家的女儿来说,念大学,不过是个提升身份的砝码,日后嫁人的丰厚嫁妆,并不是真的需要靠专业去工作、吃饭。
可她从小到大一直想要当记者,仍是执着选择了新闻系。
前世,毕业后,她得偿所愿,终于与程枫结婚了。
程枫不喜欢她抛头露面,只想她当个乖乖巧巧的少奶奶,所以,她并没上过班,专业英雄无用武之处,从没做过一天的记者。
这一世,她不会再做别人的傀儡和花瓶,一切理想,都要牢牢抓在手心,过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
本以为大学的知识都忘得差不多了,舒歌来学校前,甚至都准备好请家庭老师恶补一下。
没料到翻开课本,听老师说了几个知识点,竟然一下子融会贯通,立刻熟悉了,并不像自己想的那样睁眼一抹黑。
看来这一世这个时候脑子里关于学习的记忆,并没失去。
她不但承继了前世这个时候的记忆,还多了一辈子关于学业方面的记忆,相反,比起上辈子,更多了技巧和经验,感觉在学业上更加得心应手。
舒歌和秦晚晴来学生餐厅时,正是午间吃饭的时候,一片热闹。
每个窗口都站满了长长的队伍。
两人排队买了午餐,找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下来。
“舒舒姐。”
舒歌还没动筷,一个甜腻柔曼的女声飘来,心头仿佛被什么尖锐的东西刺了一下。
这个声音,怎么会忘?
是白灵雪。
没错。
白灵雪在她妈妈的助养下,也进了京大,这时比她低一届,是英语专业的大一新生。
偶尔,她们两会在校园里遇上,每次白灵雪都会主动跑来热情地打声招呼。
舒歌眸底闪过一道阴郁,脸色却异常平静地放下筷子,看着白灵雪抱着一沓书,娉娉婷婷地走来。
身后还跟着个长卷发女孩,正是白灵雪前世的好闺蜜胡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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