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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再言语我也一样。
直到汽车出了公园开到九十号路他才说:“好吧老弟。
上哪儿?”
“呃问题是我不想往东区的旅馆怕遇见熟人。
我是在微服旅行”
我说。
我最讨厌说“微服旅行”
这类粗俗的话可是每遇到一些粗俗的人我自己也就装得很粗俗。
“你可知道在塔夫特或者纽约人夜总会里是谁的乐队在伴奏请问?”
“不知道麦克。”
“呃——送我到爱德蒙吧那么”
我说。
“你在半路上停一下我请你喝杯鸡尾酒好不好?我请客。
我身上有的是钱。”
“不成麦克对不起。”
他真是个好伴侣。
可怕的性格。
我们到了爱德蒙旅馆我就去开了个房间。
在汽车里我又戴上了我那顶红色猎人帽完全是聊以解闷可我进旅馆之前又把它脱下了。
我不愿把自己打扮成一个怪人。
说起来也真滑稽可笑。
我当时并不知道那个混帐旅馆里住的全是变态的和痴呆的怪人。
到处是怪人。
他们给了我一个十分简陋的房间从窗口望出去什么也看不见只看见旅馆的另外一边。
我可不怎么在乎。
我心里沮丧得要命就顾不得窗外的景色好不好了。
领我进房间的侍者是个六十五岁左右的老头子他这人甚至比房间更叫人泄气。
他正是那一类秃子爱把所有的头全都梳向一边来遮掩自己的秃顶。
要是我就宁可露出秃顶也不干这样的事。
不管怎样让一个六十五岁左右的老头子来干这种活儿也未免太难了。
给人提行李等着人赏小费。
我猜想他大概没什么知识可不管怎样那也太可怕了。
他走后我也没脱大衣什么的就站在窗边往外眺望一会儿。
我没别的事可做。
可是旅馆那一边房间里在干些什么你听了准会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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