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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上佩戴虎骨,据说野兽不敢靠近,蚊虫毒蛇也会远离。
别的不得而知,但是佩戴了虎骨,狗子不敢靠近是真的。
薛家佩戴的虎骨是虎牙和头骨,这次做贵宾卡的则是腿骨,这些腿骨薛玖让人盘过,看上去带着玉质。
要说盘东西,夏天是最好的时间,尤其是各种小东西。
只用手盘那是不可能的,身上哪里出汗就在哪里揉搓,三五天功夫就变得油润。
“咦!
这是兽骨?”
有人问道。
“这是大虫腿骨打磨而成,内刻小店特殊编号。”
薛道义介绍道。
“薛掌柜有心了!”
如果是别的骨头,肯定没人喜欢,但是虎骨没人介意,纷纷挂在腰间。
酒楼变得热闹起来,晚上来的客人,每一桌都比中午还多,看来这是知道这里有美食,所以邀请朋友一起来品尝。
就在薛玖想回去的时候,一行人骑着马来了,看阵势就不小,薛玖眼神好,已经看到了人群中间的李世民。
没想到李世民又来了,而且抬头看向天桥,正好对上薛玖的目光。
见李世民对自己招手,薛玖只能无奈的起身,他是真的不想和李世民走得太近,免得被牵连,反正有房玄龄这条大腿,短时间已经够了,毕竟薛家也不是软柿子。
“看在下午送来那么多美酒的份上,随便应付一下。”
薛玖心里暗自嘀咕。
“小子,快把你的美酒搬出来!”
李世民还没有说话,一个壮汉就大咧咧的说道。
壮汉是传统武将体型,脂肪厚实,肌肉不是健身那种,但是很结实,体重应该有一百六以上,尤其是那一双手臂,都快要赶上大腿了。
武将是否厉害,看身体就知道,身体太瘦弱,一招都接不住,这就是武将,力气才是王道,招式技巧其次。
“秦琼?程咬金?尉迟恭?应该不是秦琼,尉迟恭据说很黑,这么说来,多半是程咬金了。”
薛玖心里猜测道。
打量着程咬金,薛玖发现与传闻不同,程咬金并没有络腮胡,而是上嘴唇一排打理得整整齐齐的胡子。
“混世魔王程咬金?”
薛玖歪着头问道,他这完全是下意识的反应。
唐朝虽然李世民的名头很大,但是影响最深远的,只有秦琼,程咬金,尉迟恭三人。
秦琼和尉迟恭可是门神,小时候家里大门上就贴着有。
关公战秦琼,这句话也深入人心。
程咬金就不用说了,隋唐演义里面篇幅最大的人,外号混世魔王,演义中还当了一段时间皇帝,唐朝活得最久的武将;与薛仁贵相交莫逆等等。
“啥?”
程咬金愕然的看着薛玖。
“哈哈!
混世魔王,这个外号还真是贴切。”
“小子说得不错,他就是一个混蛋。”
众人哈哈大笑,尤其是一个黑塔一般的壮汉,笑得特别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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