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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还活着,多年前老夫便寻到了,这许多年过去了,哪里还会有消息了。
即便是以后寻到了又有何用,那天下已经没有她任何亲人了。
徒增伤悲,还不如懵懵懂懂一辈子的好。”
鹤壁之苦笑道。
余渊无法接话,也接不下去。
只能陪着鹤壁之在坟墓前站着。
鹤壁之是真的老了,自从进入这个小院开始,鹤壁之就变得不像是他了,更像是一个迟暮昏聩的老汉。
余渊只听的他靠在墓碑前,絮絮叨叨的在小声嘀咕,似乎和死去的玲珑在对话,又似乎在喃喃自语。
总之看的他心头一阵悲伤。
时间过了好久,直到天色渐暗,鹤壁之才在余渊的劝说下回到了卧房,二人整理了一下陈旧的铺盖,好在当年离开的时候,鹤壁之在屋内放置了不少避虫蛇鼠蚁的药物,被褥虽然陈旧了点,但不影响使用。
二人一夜无话,也都乏,一觉便睡了过去。
次日清晨,二人早早便起来了。
鹤壁之也一扫昨日的颓废,精神抖擞仿佛年轻了许多岁。
换了一套干净衣服,交代余渊自己随处逛逛,不要离开小岛。
鹤壁之一个人便前往木家族长所在的大宅。
按照他的推算,如今的家主应该是木玲珑的大哥木西关,当年他与鹤壁之的关系是家中最亲近的。
至今岛上之人也不知道这个叫做何志的男人,就是江湖上闻之色变,传闻中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多年不见,二人自然相见甚欢,连续三天,都以木西关家中为据点,一波波的招待那些此前与鹤壁之相近的故人。
余渊在这三天中,确是百无聊赖的随处溜达,有时喊来章鱼哥到周围游上一圈散散心。
三日之后,鹤壁之有一次将余渊带到了后院,让他给木玲珑行过晚辈之礼,也算是认识一下,免得下次来安葬他的时候不认得。
如此安排就好像木玲珑还活着一样。
原本他只是让余渊执晚辈之礼,可余渊却毫不含糊的跪在地上磕了三个头,行了子侄大礼。
这不由让鹤壁之双眼再次泛红。
最后,鹤壁之再次轻抚着那块墓碑,低声道:“玲珑,在等我几日,很快我便回来陪你,那时候我们就永远在一起了,再也不会分开。”
那表情,那声音如同热恋中的少男少女,温柔、真诚、饱满。
深深感动了余渊。
虽然前世今生他都是单身狗,但经历过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在男女挚爱共情这方面,余渊比这个时代任何一个人都要敏感,容易感动。
当鹤壁之将小院的铜锁扣上,把钥匙郑重的交到余渊手中时,余渊觉得沉甸甸的。
以二人的武功,房门、院墙和铜锁根本挡不住什么,但鹤壁之却坚持用钥匙将锁头打开,以一个家的主人身份回归,再以主人的身份离开。
说明他对那个早在几十年前就已经妻离子散的家饱含这怎样深刻的情感啊!
如今,他将这把钥匙交给了余渊,只能说他已经将自己的灵魂留在了这里。
最后回来的不过是躯壳而已。
余渊手握着钥匙,感受着上面似乎还带着鹤壁之残余的体温。
他明白,这个老人的青春,就在这把钥匙中,就在这个小院里。
虽然已经是深秋季节,但他相信,在小院中必将是春意永存。
那是一个垂暮老人,在年少时便种下的青春,如今,他决定把自己埋藏在这春天里。
和爱人,永远沉睡在这回忆中,最美的春天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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