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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事情很难回忆。
我现在正在回想斯特拉德莱塔跟琴约会后回来时候的情景。
我是说我怎么也记不起我听到他混帐的脚步声从走廊传来时我到底在干什么。
我大概还在往窗外眺望可我誓说我怎么也记不起来了。
原因是我当时心里烦得要命。
我要是为什么事心里真正烦起来就不再胡闹。
我心里一烦甚至都得上厕所。
只是我不肯动窝儿我烦得甚至都不想动我不愿随便动窝儿打断自己的烦恼。
要是你认识斯特拉德莱塔你也一准会心烦。
我曾跟那杂种一块儿约会过女朋友我知道我自己说的什么。
他这人不知廉耻。
他真是这样的人。
嗯走廊上铺着厚厚的油毡你听得见他那混帐的脚步声正往房里走来。
我甚至记不起他进来的时候我到底坐在什么地方——坐在窗边呢还是坐在我自己的或者他的椅子上。
我可以誓我再也记不得了。
他进来的时候没事找碴儿怪外面天气太冷。
接着他说:“***这儿的人都到哪儿去了?简直象个混帐停尸场。”
我甚至都没肯答理他。
谁叫他自己***那么傻都不知道这是星期六晚上大伙儿不是外出度周末就是睡觉或回家去了所以我也不会急于告诉他。
他开始脱衣服。
关于琴的事他一字没提。
连吭都没吭一声。
我也和他一样。
我只是拿眼望着他。
他呢只是就我借给他穿狗齿花纹上衣的事向我道谢了一声。
他把上衣搭在一个衣架上放进了壁橱。
后来他在解领带的时候问我替他写了那篇混帐作文没有。
我对他说就在他自己的混帐床上。
他走过去一面解衬衫钮扣一面看作文。
他站在那儿一边看一边用手摩挲着自己光着的胸脯和肚皮脸上露出一种极傻的神情。
他老是在摩挲自己的肚皮和胸脯。
他疯狂地爱着自己。
突然他说:“天哪霍尔顿。
这写的是一只混帐的垒球手套呢。”
“怎么啦?”
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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