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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明秀怎么都不会料到,在他一面试图使力捏断闵七耳纤细的脚踝,一面从口袋里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时,突然一个身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他猛扑过来,一口就狠命咬住了他的脖子。
他的鲜血顿时就喷射了出来,脖子处传来巨大的痛感,痛得他都麻木了。
这个身影力大无比,只轻轻越了几下,就把他带出很远,不知是过了很久,他被那个身影狠狠扔在地上向前滑出了几米。
他无力地睁开眼,眼前就出现了无比狰狞的一张脸,确切的说,那不是一张人脸。
那是一个他不认识的陌生男人的脸。
与其说是男人,不如说是夹杂着白色毛发的脸。
那张脸的嘴巴上还粘着刘明秀的鲜血,就像吸血鬼!
刘明秀躺在铺满落叶的地上,耳边听着那位咬伤了他的男人踩过树叶的“莎莎”
声后,迷迷糊糊间看到他越走越远的身影。
刘明秀的脑袋里仍旧回响着他那句:“暂且留你条狗命,我隔日来取。”
刘明秀能感受到自己脖子间流淌的鲜血,他能感受到自己生命正在一点一滴地流逝。
他想发出声音呼救,但是一呼气,只有从被撕破的喉咙里吸进的空气气流声。
他回忆起自己度过的二十三年,整整黑暗的二十三年。
他闭上眼睛,眼前仿佛出现了一个洁白无瑕的婴儿,婴儿笑着叫着,身边围着爱他的人。
可是再一眨眼睛,婴儿又变成了有锋利牙齿的、凶狠的恶魔。
……从小无休止的家暴,那原生家庭带给他的痛苦,使他的心灵渐渐变得扭曲,渐渐变得黑暗。
在他心里——他的不幸,都是别人造成的,他的不善,也是他人咎由自取。
对他而言,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好人。
而在这黑暗的二十三年里,他第一次在那家街角新开的咖啡店门前,见到了一个女生。
从见到她的那刻起,他阴暗的人生仿佛照进了人生中第一缕阳光。
她的笑容,她的声音,她的一举一动,都令他痴迷。
再那以后,他时常驻足在那家咖啡店前,却总不见她。
他以为他再也见不到她了。
可是一次偶尔的机会,在他打工的那家咖啡店里,他见到了那天与女孩站在一起的男人。
那男人拿了手机来修,刘明秀一眼就看到了屏幕壁纸是他日思夜想的那个女孩。
他的世界,在看到她的一瞬间,又恢复了光明。
这是上天赐予他的机会啊!
他怎么能轻易再放过。
他二话不说地,揽过了这个活。
趁着男子不注意,他悄悄地把原想用于同寝室男生身上的窃读器装进了那部手机里。
那样,他就能时刻掌握她的信息了。
原来,她叫闵七耳。
七耳,七耳……
他又设计博取了那男人的信任,渐渐为以后的事做铺垫。
他将「闵七耳」这个名字在心里念了整整一晚上,期望着再次与她相遇。
可还没等他采取行动,那个男人又来找他了,那个男人,是闵七耳的哥哥,叫闵烈。
他带了监控器,请他帮忙恢复。
于是,那天,在约定好的咖啡店里,他再一次见到了闵七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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