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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已经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想法,也有了独自生活的能力,总会有离开的时候。
当沈冲说出自己要去一趟风谭城的时候,孙田在和沈梨花一阵沉默,他们想过儿子将要去城里追寻梦想这些问题,只是没想到来的这么快。
他们没有问去做什么,若是放在以前必然是一句“哪儿都别想去”
来打发了。
“什么时候回来?”
“十天内吧,具体的时间我也不确定,不会有什么危险,是帮一位叫做八戒的大哥做点小事。”
“别急着走,我帮你做饭,多加点肉,待会带上。
在外头吃铜子花去了,还吃不到好的。”
“娘,不用了!
我走了。”
独自背上了行囊,前往风谭城而去,只带了一两银子,这已经够多了,从小到大怀里还没揣过如此“巨款”
呢。
想租一辆马车直奔风谭城,也只能想想而已,这租金至少得一两银子,若是找快车,那都是五两银子起,沈冲可拿不出来。
于是只能徒步行进了,其实比稍慢的马车并不会慢多少。
沈冲虽然瘦小,但绝对可以算得上是一匹耐劳的驴子了。
槃尘王花以及骨髓汤能改变一个人的体质!
沈冲从一个体弱多病的少年转眼就变成了运动少将。
一直待在孙家村,难得去过两次禾丰镇,生活圈子小得可怜。
今天终于有机会在外头浪了,可惜却没心思去观赏这片山河的旖旎风景了。
渴了就喝水,饿了就啃摊子上买的窝窝头,硬邦邦的都能赶上鹅卵石了。
这一切沈冲皆不在乎,现在有的吃就好,等拿到了虎心,赚大钱了,每天买两个肉包,一个用来吃一个用来扔。
所幸的一点是沈冲虽然一直慢跑赶路,却不见累。
这体质若是去跑马拉松,岂不是要甩第二名十条街?
紧绷的神经下偶尔调侃下自己,也算是适当放松,不过要做什么沈冲一刻也没忘,怎么忘得掉?那可是超过一亿的银子啊!
日夜不停,就这样才在第二日晚间来临之前到了风谭城。
花费时间仅用去了一天半,可谓神速。
沈冲犹记得前世所在的大学校门已经够气派了,可比这城门却逊色颇多。
城门很高很高,起码得有十米往上,给人一种气势磅礴之感,破旧的城墙上泛着历史的沧桑感。
“风谭城”
三个鎏金大字高悬在其上,一笔一划锋芒毕露,仿若由无数把锋利的长剑组成,看多了便灼人眼神。
城墙上有着各种划痕,看起来像是尖锐的兵器划过,仿若无数先烈为了保护城区曾在此地誓死战斗,让人感觉沉重。
沈冲长相虽不俗,但身上的破烂衣服以及蓬乱的发丝,到使得他看起来普通了许多,并不扎人耳目。
所以在进城的时候,倒也没有卫兵上前阻拦。
路面还算宽阔,就是有些凹凸不平了,也不知道花些银子来修一修。
街道两旁的商家,有卖丝绸布匹的,有卖刀剑暗器的,更多的是热闹的酒楼。
看来民以食为天这话放哪儿都不会错。
路上的行人多数是冷着脸,仿若人人都欠着他们银子,也有些热情好客,脸上如同堆满了花儿一般冲着你笑,比如接近沈冲的这位看起来也约莫十四岁的少年。
“这位英俊潇洒、气质不俗的兄台,第一次来风谭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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