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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餐过后,叶秋在清儿不解的目光中仰声大笑出门去了。
“卧槽!
原来我也是这个样子……”
一路上看到不少路人对他纷纷侧目,眼中还有那种看浪荡子的眼色,叶秋总觉得自己身上似乎哪里有些不对劲,于是路过一家卖鱼的店铺时借着他家的清水照了一照,这才恍然明白,难怪小姑娘早上吃饭时候数着米粒吃,原来自己和她都是一副模样了。
“哎,好歹我也是个美男子,怎么能自毁形象呢,”
叶秋嘟囔一声,转而又道,“算了,反正也没有人认识我了,今天这一趟也是势在必行了,只有三天的时间,我可不想这么早就跟这个世界说拜拜。”
揉了揉眼圈,叶秋打了个哈欠,继续向着闹市而去,他今天要买的都是比较常见的物品,进了一家商铺,他只是作为写字用,没有必要太过庄重,便选了一个中等偏下的笔墨纸砚四件套,只花了三百文。
看起来不多,但实际上三百文能够他和清儿吃上二十多天了,这已经算得上是一大笔花费了,这便是文风盛行的时代,用具自然也会随之水涨船高。
买好所需物品,刚出了店门,一个身着红衣的少女与他擦肩而过,一阵清香扑鼻而来,叶秋不禁一愣,这种感觉似曾相识,转头看向那个背影,忽然间才想起来,这不正是那个‘打死’叶秋的少女吗?
所幸自己现在相貌已经发生改变,女子并没有认出他来,而是顾自进了店铺,叶秋自然不会傻到去找她讨回什么公道,抬腿便离开了。
“滚滚滚!
你他娘的再敢拿这堆破烂玩艺儿上我们这里来,下回非得砸了你的东西,把你打残了扔大街上去不可!”
正在街上闲逛着,叶秋就听到前边一个大嗓门在那边大骂着,周围还围了不少的群众,看热闹的从来不嫌事儿大,还有旁人怂恿着被骂者跟那个大嗓门辩驳,大嗓门又不敢犯众怒,气得他指着那被骂者越骂越凶。
叶秋也凑了过去,在前世就训练有素的挤人堆的功夫,很快便挤到了人群内圈,正看到一个锦衣华服的中年男子正将一个穿着破旧的青年壮汉踢倒在地,指着他破口大骂,那大汉也是老实之极,打不还手骂不口,身子紧紧地护住他挑来的两个用麻布遮挡好的大竹筐子。
旁人也不知道这壮汉挑来的是什么,只有叶秋在竹筐缝隙中闪烁出来的一丝敏锐地察觉到,这筐子里的东西不会太简单。
外面的日头有些大,大嗓门也骂累了,指着壮汉气愤地说了句“快点滚”
便摇晃着一身肥肉进了店铺,旁人见没热闹可看,也散了开来。
“这位兄弟,你还好吧?”
叶秋没有离开,而是上去将壮汉扶了起来,壮汉见他身上衣服虽然朴素,但干净整洁,一看就是个读书人,这个年代的读书人地位很高,壮汉赶忙退后两步,生怕自己身上的泥污沾染到了他的身上,随后感激地说道:“小人皮糙肉厚,经得住打,没事儿的。”
叶秋看他恭敬的样子,便知道他内心的想法,也不点破,开口问道:“不知道兄弟贵姓,到这家当铺来又要当些什么东西?”
壮汉闻言,重重地叹了口气,指着地上的两个大竹筐,颓然道:“俺叫孟牛,住在城外三十里地的孟家村,上月有个胡商带着这些东西来骗走了我全部家财,我只好带着这些东西来杭州城贩卖,可是这么久了都没卖出去一件,俺就只好把它们拿去当铺,可是当铺老板说这些东西什么华什么实……”
“华而不实。”
叶秋提示道。
“啊对,对,公子一看就是读过书的。”
孟牛忙点头赞道。
叶秋摆了摆手,伸手掀开一个筐子上的遮布,只见里面正是一块块半米见方的透明玻璃,而且厚度也有近半公分,这一筐子至少也有五十来块之多,拿起一块来看了看,透光效果尽管比不上后世那些好,但在这个年代,差不多算得上是顶好的了。
叶秋顿时明白了,原来那胡商不知道从哪里弄来这么多的玻璃,这个时候称作琉璃,却又因为这宋人喜好色彩斑斓的琉璃,这种做工更好的透明琉璃反而不受欢迎,更何况还每一块都做成方方正正的样子,以宋人的审美观来看,这些东西还不如几张白纸看得舒心,所以孟牛不论在哪里都难以卖得出个好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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