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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番茄对暴君产生了好感与爱慕,以后根本就不可能再对其他人产生好感了,魔王大人就没有机会了。
而这恰恰是魔王大人自己一手策划的啊!”
李佑颇为赞同地点了点头。
血番茄光凭那喜食人脑的怪癖,就足以证明她是一个特别病态的存在了。
只要是个性极端的存在,对人的喜恶就都是固定与极端的。
一旦确定了喜欢,那就是极端喜欢,如果后来发现不喜欢了,那就是特别讨厌了。
血番茄在空姐家时,对暴君那么狂热,显然是极端喜欢暴君了。
魔王如果放到都市小说里,就是个情窦初开的高富帅因太过羞涩,硬生生把中意女孩儿推向别人的傻瓜啊!
布衣鬼五百年没与活人进行过对话,虽然不知道都市小说是什么,却也对李佑的观点十分赞同。
一个吸血鬼、一个布衣鬼,居然聊到一块儿去了。
布衣鬼并不知道李佑是吸血鬼,还以为李佑是活人,五百年没和活人聊过天的他,心情大好,更是不着急杀李佑了。
李佑身为一个准大学生,网聊经验也不少。
论聊天,绝对比布衣鬼在行得多。
虽说两者生活经历完全不同,但李佑对布衣鬼这种活了至少五百年的存在,也是极为好奇的。
在两人维持着让聊天继续的默契下,两人居然相谈甚欢地聊了两个多小时。
“哈哈,对啊!”
布衣鬼坐在一只异形丧尸背上,皱着眉头,将手中折扇打得啪啪作响道:“想我当初寒窗苦读二十余年,居然连大明朝的一个进士都没靠得。
倒是后来凭着一手好词,在花酒楼以词抵债,混了不少酒喝。”
“若说我最喜欢的一首词,却还得数我未到戴冠之年所作的一首不合韵脚之作了。
这是我年纪尚幼时,心气甚高作出的一首劣作,连韵脚也不大对,但却道出了我心中满腔热血啊!”
聊着,布衣鬼从异形丧尸背上站起,作吟诵状道:“采桑子·重阳!”
布衣鬼朗诵得慷慨激昂、声情并茂,更因此词是他自己所作,颂得是酣畅淋漓。
特别是布衣鬼原为明朝时的读书人,朗诵起来颇有古韵,与今人朗诵的感觉大不相同,让李佑不禁拍手道好。
特别是一句“恨阎王抠”
,道出了布衣鬼年少便知人生苦短。
而后的下半首词,更是将布衣鬼年少时的雄心满怀、鸿鹄之志表现得淋漓尽致!
听完后,李佑不由道:“我也不懂诗词,韵脚什么也不懂。
不过布衣你这首词,倒真是大气。
比我学过一些小家子气的词,要有力磅礴得多了。”
说吧,李佑笑道:“你现在活了这么五百多年,阎王也管不了你的寿命了,倒是感觉如何啊?”
布衣鬼还沉浸在自己所作之词的韵味中,听到李佑的话后,表情一黯:“苦哇!
苦啊!”
“人生若有一大不幸,当是百年孤独。
而我呢?孤苦伶仃五百余年,连个说话的活人都没有!
有时候,我还真想死的时候不要变成鬼,一了百了的好啊。”
PS:呃,这首词本来是我自己写的,但是原稿丢了。
时间太久,也记不起了。
现在先暂时空着,等我明天问了朋友之后补上词的正文……拙作拙作,不太押韵,也还在不断学习中。
如果有此中高人,那就真是让您见笑了。
下一章更新需到一点左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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