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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受害人,都迫于贝克尔家的势力、或“道儿上”
的势力、或者因为被拍了视频……最终选择了沉默。
于是乎,屡屡得手的贝克尔把这项“生意”
越做越大,在道儿上也有了一定的名气;当然了,比起钱来,他更享受的是在人前报出名字后立刻有人表示“知道这号儿人物”
的那种优越感,以及在那个聊天群里炫耀自己的“事迹”
时的那种份得意。
今天,又是周末,周五的夜晚,自是一个“派对夜”
。
由于在自己的学校和附近几所高中都已有了些风言风语,贝克尔现在已很难邀请到附近学校的漂亮女孩儿来自己的派对了,所以,他现在每个周末都要去做一件事——发传单。
可定有人会质疑,这年头为什么还用发传单这么原始的方法去请人呢?而且就算要发传单,也没必要由贝克尔亲自去吧?
其实原因很简单……首先,选择发传单这个形式,可以限制信息流传的区域;贝克尔当然知道把信息发到网上可以让更多人看见,但这样他就会面临一个问题——比方说,这次派对召开的地点附近有A、B、C、D、E五所高校,他要是在网上发布邀请公告,那今晚这五所学校都会有人来,“受害人”
也就平均分布了……尽管这些人不会报案,但她们事后很可能会警告或暗示同校的女生这派对有问题……这样一来,本周末没过,这五所学校的“货源”
就得断绝。
而若是发传单呢?贝克尔就可以有选择性地每次只邀请一到两所学校的人;今天坑完了A、B两所学校、明天再去C和D,即使有些学生会通过社交媒体去分享派对的消息、吸引来一些他校的人,但那宣传力度也是十分有限的,远不及组织者直接发布消息来得有效……他这么操作,就至少能在一个地区用同一个派对场所维持一个周末了。
那么,发传单这事儿又为什么要贝克尔自己出马呢?
其一,其他人周五还在上学呢,而他逃课也没人敢管;其二,他的学生形象可以帮他很轻易地混进任何一所高中或大学;其三,前文也说了,他生得高大英俊,再加上他那一身名牌,自然更容易请到人。
综上所述,这天一早,贝克尔就按计划出发了。
他先把自己的跑车停在了学校的停车场,然后拿上一个背包,小跑着就出了校门。
穿过了两个街区后,他就走进了地铁站。
贝克尔今天的目的地是市中心附近的两所高校,计划是上午下午各去一处,放学前再返回自己的学校开车回家。
而贝克尔所不知道的是,自己其实在出校门前就已经被跟踪了。
跟踪他的是一个叫亚当斯的男生,是他的同校同学。
当然了,贝克尔并不认识亚当斯,因为亚当斯只是个小人物,一个再普通不过的高中生——他对前途感到迷茫、对学习感到无力、想要扮酷却总是弄巧成拙、觉得自己叛逆不羁但本质上也是庸人一个。
要说亚当斯有什么特别在乎的事,那应该就是自己的女朋友了;对他这个年纪的人来说,恋爱有可能是大于一切的……或许多年后他回忆时会发现自己其实也并不怎么喜欢对方,但在当下,他的眼里就只有这一件事。
荷尔蒙就像一锅沸水,当你的理智浸泡在里面被烫得嗷嗷直叫时,你很难做出应有的判断。
亚当斯现在面临的就是这种情况,不久前,他的女友在去过了贝克尔的派对后就变得沉默寡言、慢慢和他疏远,而他激烈的追问换来的也只是无言的哭泣。
在这种情况下,亚当斯完全没有想过求助于成年人,他甚至没有尝试对这种状况做任何靠谱的推测……虽然以他的智商也未必能想到究竟发生了什么。
反正亚当斯就认准了一件事——女友的变化必定和贝克尔有关。
因此,从几天前起,亚当斯便开始暗中观察贝克尔的行动。
今天早晨在停车场,他发现贝克尔背着个包鬼鬼祟祟地离开了学校,就跟了出来。
他跟着贝克尔上了地铁,乘车到了市中心,一路步行到了一所高中,还跟着对方混了进去。
他看着贝克尔在别人学校的走廊里、储物柜上张贴传单,在课间休息时给学生们发送传单;随后,又跟着贝克尔离开了那所学校,再度上了地铁。
仅乘了两站后,他们又到了另一所高校。
此时正值午休时间,贝克尔又是很轻易地混了进去,把他在上一所学校里做的事又做了一遍。
但这次,贝克尔引起了一名教务人员的注意,对方上前问了他几句,就发现他并不是本校的学生,接着就要追问他到底是从哪儿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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