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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九章 若想成就人身必先舍身浴血(第2页)

“父亲大人,母亲大人。”

果然是玄弭,也确实伤得很严重,整个身体似乎都在血里泡过了一样发红,多半得了已经干掉了:“朱疵,好久不见,还有你——李无涯。”

“一边儿去,我是蓁蓁,你都叫上父亲母亲了,就得管我叫姐姐懂不。”

蓁蓁撇嘴,她才不要做李无涯呢。

玄弭轻笑一声没说什么,而是看向朱疵,讥笑一声道:“别以为谁能伤得了我,你忘了天道怎么跟你说的吗,兽若想成就人身,必先舍身浴血,你总说我们都是妖,究其根本倒真没什么差别。

妖若想投作人身,也需舍身浴血,如此苦难加身只为成就人身,人就真的那么好吗?”

它的笑声让朱疵不由得从里到外都打了个寒颤,难怪人家能做老大,瞧瞧对自己这股子狠劲儿就知道,凭自己还真是斗不过它:“我不知道,因为我也不是人。”

“那么……长姐,你说呢?”

程帛尧的眼睛被李崇安捂住了,从玄弭现身的那一刻他就伸手捂住了她的眼睛,他还在她耳边小声说了玄弭的情况。

她当然不要看了,那天见着点儿鸡血都快吐惨了:“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也没有绝对的不好,人可能更容易感悟天道,但人生于世所承受的种种,也非草木飞禽,山石走兽所能体会的。

幽欢佳会、爱恨别离……玄弭,没有谁逼你做人对不对,天道不会逼你做这样的选择,因为天道只有四个字——顺其自然。”

“对,娘说得对,没有谁逼你,既然想要修得人身更易问鼎天道,那么就该承受这种罪。

你不是正常的投胎转世,而是主动选择,受这样的罪难道很奇怪吗?至于做人到底好不好,在我来说挺好的。”

蓁蓁小心肝儿颤了一下,瞬间觉得姐姐不好当。

“噢,这样……父亲大人,劳烦你差人把我的皮毛收拾收拾,用来做袄子应该不错。”

玄弭说这话时挺认真的,还看了看身上染血的皮毛,真真令人毛骨悚然。

滚滚无言以对,愈发觉得自己是个渣渣,它要是要挂了,绝对不会用这样的语气来处理自己的“尸体”

,更不会让人把自己的皮毛扒了做袄子。

玄弭真是个对自己狠得下杀手的主儿呀,怪不得自己怕它呢,这样的主儿对别人更狠得下杀手。

李崇安点点头算是答应了它,回头总是给它做,也不会给别人做,做了也没人敢穿。

“疼吗?”

程帛尧出声问道。

玄弭沉默片刻后垂下巨大的脑袋,轻声说:“确实有点疼。”

“真是个傻孩子,娘会好好照顾你,不会让你再疼的。”

程帛尧听着听着,觉得自己似乎听出了玄弭的寂寞孤独,以及对天道的诘问和不甘。

他骄傲身为神兽之躯,但却受躯体束缚,永远只能供人驱驰,哪怕是最高阶的神兽,说到底也不过供更高阶的人所豢养罢了。

玄弭听在耳里,到最后也没再言语,只是闭上的眼角有些湿润。

它似乎明白了,人类之所以更加容易触摸到天道,是因为他们天生有着天道所珍惜的存在,那就是他们丰富的情感。

天道跟它说成为人要承受以血浴身之苦时,它曾经满怀不甘,但现在也能明白了,或许每一个人在选择投胎为人之前,都曾经承受过它现在一样的痛苦。

以血浴身,不过是希望有生之年,那漫长的岁月里,胸腔中始终有热火雄雄燃烧。

做人,也许真的不错。

看着玄弭倒下,滚滚都哭了,蓁蓁也惆怅了好半天,李崇安则有点喜欢自己这个儿子了,至少挺受教,而且蛮听红狐狸的话:“尧尧,这里血腥气太重,我们先走。”

“按照它说的做了,就把它葬在这里吧,滚滚,待会儿他们收拾好了,你吹口气让它变小一点。”

程帛尧也开始喜欢这个儿子了,虽然桀骜,但未必不驯,会是个好孩子。

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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