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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道声音,原本坐在床上的奥斯,第一个兴奋地站了起来,向着门外奔去,
反倒是巴基这小子,满脸苦涩。
他是真不喜欢苦哈哈的锻炼,反正船上大把的高手,抢财宝的时候也轮不到他当主力,
但看着奥斯和香克斯快速向着船尾飞奔而去,不想被落下的他,还是强装镇定的跟了上去:“等等我呀,你们两个!”
几人从船舱中走出,向着船尾走去,一路上还能看到几个喝的太多,醉倒在地上的壮汉,
对于这随地大小宴的情况,三人早已见怪不怪,纷纷在仓库里找好自己的武器,
巴基选的是飞刀,香克斯偏爱西洋剑,
而奥斯则是考虑了片刻,拿起了一把燧发枪。
这是他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
除了契合自己天生见闻色的长处,适合当老六之外,还有一点就是……
用刀剑的赛道太卷了。
早到金狮子、罗杰、雷利,中间有红发、鹰眼,未来还有个三刀·刘索隆……
想在用刀的圈子里冒头,奥斯觉得性价比还是有点低了。
要当就当世界第一,这才对得起他好不容易天胡开局,但在大剑豪这条路上,先不说有没有这个学剑术的天分,
就算奥斯自己历尽千辛万苦,当上了所谓的世界第一大剑豪,恐怕也会被鹰眼和索隆那两个家伙一直追着砍,
每天耳边萦绕着:“接受我的挑战吧,我是要成为世界第一大剑豪的男人!”
烦也要烦死。
那不如就当世界第一大枪豪算了!
毕竟是作为曾经的蓝星人,奥斯对于使用枪械天然带有向往,而且他还有天生的见闻色霸气,
最重要的是这条赛道还不卷。
日后排的上名号的狙击手,无非就是耶稣布,乌索普,范·奥卡,顶多再加一个本·贝克曼,赛道小众还不卷,
奥斯自觉不弱于人,
等开发出来霸王色缠绕,见闻杀或预见未来,买点海楼石子弹,
一枪一个四皇或许不行,
但一枪一皇副不过分吧,香克斯还能一刀秒三十亿呢。
等神功大成,有了四皇实力,就去全世界旅游享受生活,去见见各个名场面,老了再买几个女仆,搞个小庄园住住,
前世当牛马那么苦,这辈子一定要过的爽一点,好好享受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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