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众人皆往后跑,孤颜放出红甲巨蟹挡住了大蛇。
在不远处众人停下,花木兰道:“这是一条什么蛇,怎么会藏在沙里?”
孤颜道:“刺客做陷阱,剩下的跟我去打大蛇。”
大家应了一声,近战的回去将怪围住即打,远攻的则在后面使出各种技能。
这大蛇的蛇头蛇尾都能攻击人,被打中就得连喝好几瓶大红。
好在打蛇的人多,令蛇的攻击次数变少且不会只攻击一个人,没人会有性命之忧。
忽然大蛇的脑袋往沙子里一扎,非常快的整条蛇都钻入沙子下消失不见。
大家诧异,说道:“怪哪去了?”
突然大蛇从沙中钻出出现在几位近战身后,一人喊道:“怪出来啦!”
近战的重新将其围住,打得大蛇金光闪出却又消失。
花木兰道:“看它的大招被我们打回去啦。”
每个人的攻击都不敢多停一秒,担心大蛇会使出大招来。
远攻的见大蛇能从一个地方钻到另一个地方,都躲到陷阱后来使出各种技能。
最终大蛇被打死,系统提示,杀死沙蛇王七十级四万血,掉出一地的东西。
李元霸道:“我说这蛇怎么这么厉害呢,原来是七十级的怪啊?”
地上有个发光的装备,孤颜捡起,鉴定后道:“是个道士用的下品灵戒。
诸葛亮,给你戒指。”
诸葛亮谢过帮主后便接过戒指。
玫瑰说:“跑了这么远总算没白跑,打出一件灵器。
这沙蛇王一定不止一条,我们去找下一条吧?”
魅影说:“这沙蛇王似乎都是藏在沙子下的,怎么去找啊?只能用脚去踩了。”
李元霸道:“那就用脚去踩,打这种大怪才过瘾。”
孤颜道:“大家继续往沙漠里走,遇到沙蛇王就杀死它。”
众人应了一声,捡起地上的东西,又往不知多深的沙漠里跑去。
······
前行时,每人都特别注意脚前的沙地,也许沙蛇王会突然的冒出来给人惊喜。
跑了很远,没有再踩到沙蛇王。
穆桂英说:“这沙蛇王实在是太不好遇了,与沙子一样的颜色,还藏在沙底下。”
花木兰说:“好东西不可能那么容易就见到的,运气好能连着遇到好几只,运气不好一只都遇不到。
也许在来时的路上沙蛇王就在我们一旁被错过了。”
“要是真的这样,那可就太可惜了。”
穆桂英说。
二人话后没多久,一条沙蛇王忽然从沙地下钻出,弄得众人一惊。
南齐权倾朝野的奸相容琛迎娶罪臣之女苏如禾过门,消息传扬开来,天下震惊!听说,苏家小姐没品没貌听说,苏家小姐善妒成狂听说苏如禾拍桌而起,是谁在散布谣言!丞相大人唇角轻扬,谁说夫人没优点?至少,活好麻利,本相很满意。苏如禾咬牙,滚,我要休了你!丞相大人勾勾手指,乖,不要闹小脾气,今夜定喂饱你。...
宿命,轮回,一切,从传承玉坠交到他手上的那一刻骤然改变。天道的齿轮,再度转动,不知此次结局究竟将驶向何方跨越三千年时空的羁绊,在两个灵魂意外邂逅时开始...
小说分类其他类型首发状态他站首发小说状态连载中小说作者罗玛作品集授权级别暂未授权全文字数2590448字收藏总数2更新时间20151020TXT下载加入书架投票推荐手机阅读开始阅读...
孽缘天定,前世被男友和闺蜜联手谋财害命,重生到十年前依然难逃宿命,遭陷害的危急时刻,幸运地被一钻石男相救。救你的不一定是天使,还可能是恶魔。要早知道顾昊是恶魔,她一定会避他如蛇蝎,不会对他心存一丝幻想,更不会哀求他出手相助。哪知道初夜的迷乱,竟然让他食髓知味,于是,他略施手段,她就成了见不得光的秘密情人当她以为一切噩梦已经过去,撒旦般的男人再次出现,将她压在身下肆意凌辱,残忍地耳语喜欢‘上’你,一看到你,身体就会饥渴叫嚣。男子恶趣味地把那个上字咬得暧昧莫名,刀劈斧削一般的冷峭五官蒙着一层淡淡的迷醉。哼!想上也得看你有没有这本事!这样美妙的事儿怎么老是用武力才能解决?更可气可怖的是,他发现小女人本事大到扑朔迷离,渐渐强悍得他难以掌控这是一个纯爷们调教小媳妇的故事,也是极品腹黑男变身妻奴的故事精彩片段嘿,你干什么?某女瞅着胸前多了俩魔爪。充电!某人一脸理所当然额还有享受。谁家充电放这里?某女敢怒不敢言。咱家!某男义正外加词严,某女心里一万只草泥马奔腾呼啸而过,她一咬牙,毅然以手还手,把小爪子放到了那让她早就垂涎不已的结实胸肌上。某男眉梢一挑,眸光深暗你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充电!某女得意狡黠一笑,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某男瞬间拎起她的小身板,滚到床上,某女忿然不讲理,凭什么只准你充电,不准我充?一个线路端口,怎么能同时容纳两只充电器?连线火花嘭就是这样毁灭一切的结果你卑鄙!还有力气说话?看来我太怜香惜玉了!再来一垒!啊啊啊...
她前世是英语系的研究生,却在代考六级的时候穿越,莫名其妙成了相府嫡小姐,更莫名其妙与三王爷订了婚。只是那便宜捡来的未婚夫,真的是自己的良人吗?你看隔壁那个国家,都没有因为我会英文来调查我!好好好,是本王的不对,本王给爱妃赔不是哼,就罚你今晚睡书房!是夜。凌天珩你这个混蛋!怎么?我叫乔安歌,不叫书房!...
一年牢狱生活,夏晨曦结束了她的童话故事,三年后,她霸气回归,虐前夫,斗小三。再见时,她微微一笑,左先生,我们很熟吗?而她已经是别人的妻子,身边还有个孩子。她用三年的时间证明爱一个人可以爱到极致。然后她又用三年的时间证明,其实忘记一个人很简单,不要贱,不要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