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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为圭臬。
听桑景云这么说,她不再拦着,但拿了点别的衣物,晒在旁边做遮挡。
这样也行……桑景云拿了棉布擦头发,又找来一把剪刀,将自己的头发修短了一些。
现在别说吹风机了,家里都没通电,她的头发只能等自然干,还是短点好打理。
今天的午饭是用早上剩的锅巴煮的粥,里面还放了南瓜和番薯叶,黑的黄的绿的混在一起,跟一些人家煮的猪食很像,瞧着就让人没胃口。
桑钱氏没让桑景云吃这个,她早上留了两碗白米饭,一碗给桑景云,一碗给桑景丽,桑景云还多得了一个煮熟的鸡蛋。
“奶奶,你不用给我开小灶。”
桑景云有点不好意思。
桑钱氏道:“你身体不好,要养养,至于我们,我就喜欢吃汤汤水水的。”
桑景云用咸菜拌米饭吃,又把鸡蛋剥了,把蛋白给桑景丽。
桑景丽不爱吃蛋黄,但喜欢吃蛋白,她眯起眼睛,开心地吃起来。
另一边,桑景雄却已经受不了了。
早上到了纸店后,桑景英就让他学写信,他看了一会儿,觉得写信很简单,便开始帮人写。
结果他写完一读,让他写信的人竟然不满意,说是听不懂。
他文采斐然,写得比他哥好多了,这泥腿子竟然还嫌弃!
桑景雄很生气,正想发火,就被自己哥哥捏住胳膊上的肉一扭……
他哥还说他:“洪旭很快就学会了写信,你怎么就学不会?”
桑景雄先是惨叫,之后又不满:“我写得明明很好!”
“你写的哪里好了?就只会牵强附会卖弄文采!
你写的这东西,没人愿意花钱。”
桑景英指着桑景雄写的“月之姣姣,照吾孤身,汝之倩影,辄现吾心”
冷笑。
那个找桑景雄写信的,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
他觉得上海这边的日子过得不错,就想让自己的弟弟带着自己的妻子父母一起来上海讨生活,结果桑景雄又是写思乡又是写对妻子的思念,正事只写了后面几个字。
这都什么玩意儿!
桑景雄想跟桑景英吵架,但他打不过桑景英,而且周围人,都站在桑景英这边。
他只能按照桑景英的要求写起来。
他其实很聪明,会写白话,很快就上手了。
但写了三封信,他就累了。
一封信两三百字,三封信加起来近九百字,他以往很少一停不停写这么多字。
把蘸水钢笔放桌上,桑景雄想休息会儿。
隔壁洪旭,就已经开始休息了!
但他又被桑景英教训了,桑景英嫌他写得慢,说他比不上桑景云,还拧了他好几下。
桑景雄只能可怜巴巴继续写。
他一上午写了六封信,终于到了吃午饭的时候。
桌上有一碗油豆腐嵌肉,桑景雄很快吃了一个,正想夹第二个,就被桑景英掐了大腿。
紧跟着,桑景英给他夹了一块咸鱼。
这一幕,洪掌柜自然是看在眼里的,但桑景英跟他打过招呼,他也就没有劝桑景雄多吃点。
桑家以前不缺钱,桑景雄是知道礼数的,也知道在外面吃饭不能要克制,不能一个人把好菜吃光。
他没有再夹肉,忍着腿上的疼,默默地吃咸鱼配白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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