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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来没有听他提起过。
当年,自己第一次在湖东县见到他,他正在邮局寄信。
三十岁出头的年纪,男人最好的风华。
他比自己大了九岁。
可肖芳华就是一眼喜欢上了。
结婚?
有孩子?
她统统不在乎。
她求自己父亲很久,对方终于松口,答应帮自己去游说,自打那之后,再次见到林朝民已经是三个月后了。
他比第一次初见的时候,更瘦了不少。
一身长衫,衬得他风骨更加挺立,五官更加儒雅俊秀,叫她心动不已。
他似乎磨去了一身的棱角,安安静静的站在自己的面前,牵着一个半大的孩子,低着眸,喉结滚动,喊了自己一声“肖小姐。”
肖芳华到现在还记得,自己那时的心动。
她虽然跋扈。
可情深。
这人认定了,就是一辈子。
而那时候,林朝民,也就是现在的江寻红,他的确是带了一个男孩儿来,说是他的儿子。
和自己结婚后的第三天,就托了人,送到部队里去养活了。
肖芳华还记得,自己问他。
为什么把人送部队里去?
自己明明可以给这个孩子更好的生活,也不用吃那些苦头。
而江寻红对着自己清润一笑。
“那是我和我前妻的孩子,如今我俩结婚,他也该有他自己的生活,未必愿意待在我身边。”
“况且,我们不也要有自己的孩子吗?我只想给咱们孩子,独一无二的爱。”
喜欢的人说的情话最动人心。
肖芳华到现在回想起来,心脏还是会剧烈跳动,眼神柔软而甜蜜。
只是。
他真的有女儿吗?
为什么要骗自己?
肖芳华一点点攥紧了掌心,怔怔然再次松开,已然一片指甲痕迹。
…………
入夜。
漆黑一片。
江寻红回到别墅,推开门,静悄悄的,他放下手里的公文包,坐在沙发上,划亮火柴,点了一支烟。
橘色一点火光,伴随着烟雾,冉冉升腾起来。
“啪嗒。”
灯光却在这个时候忽然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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