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到底没有去迎接李世民,只因为一件突发事情,那就是夕颜造访。
说起来她也不是来找我,而是受太子妃邀请到东宫做客,郑茯苓念及我们是堂兄妹就邀我去见。
本来可以不去,无奈我刚刚把李建成给得罪了,要是再驳了太子妃的面子,还如何在东宫混下去。
虽然自那日争吵后衣食用度如初,也不见有任何怠慢之处,但毕竟寄人篱下也不好太恣意妄为。
因为我的‘一意孤行’,阿史那翎很是不快,直说我不讲义气。
我心道这孩子平常豁达豪放气概可比男儿,怎得一碰上李世民就扭捏起来,又不是什么大事还非得人陪。
谁知我一把心里话说出来,换来她鄙夷的目光:“我是信任你,换做别人我还怕她们跟我抢呢。”
我差点就脱口而出,我就是想跟你抢。
也许我的小心思瞒得过阿史那翎却瞒不过她身后的阿木琼,据说他的家族在突厥是名门望族,当年突厥战乱分裂成东西两国,他的祖父誓死追随启民可汗逃到边境向隋军求救,立下煊赫功绩。
他不仅继承了祖辈的骁勇,更是草原有名的乐师。
据阿史那翎说每当他弹奏琵琶时,就会有鸟从远方飞来落到他周围驻足倾听,曲音结束很久都不曾散去。
我对这事总是将信将疑,她也不与我争辩,只是说不信得话就亲自到草原来看。
说到这里一直沉默的阿木琼兴致盎然地说:“公主若有机会到突厥,阿木琼一定要与公主合奏一曲。”
风吹日晒炼造出的古铜色粗犷的面容浮上一抹温文之气,没有丝毫不协调感觉。
我真挚地微笑:“‘歌以言志,天地何长久’若为知音即使天山远隔,也能心灵相通。”
阿木琼沉吟这两句诗,神色复杂起来,回眸看了看不远处骑在马上等候的阿史那翎,低声说:“那翎生性单纯,望公主高抬贵手。”
我的胸口一阵窒闷,不乏警惕地看他一眼,见他面色洒脱,深入鬓发的浓眉微挑带着雄鹰般的不羁,随即翻身上马携着阿史那翎双骑绝尘,渐渐消失在平川尽头,似乎要与橙色夕阳融为一体。
我怔怔地望向他们远去的方向,孑然凭立,久久忘却离去。
阿史那翎的事情就像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连同其他琐事如山峦拥簇在心扉,层层包裹下沉闷到几乎要窒息。
我真得会伤害她吗?
我不得不伤害她。
直到璃影上前提醒,“天色已晚,答应了太子妃要同夕颜郡主一起用晚膳。”
我才回过神,最后看了眼沁血般残阳,泼墨晕染在天边,镀染郊外兰泽芳草,仿佛要将一切浸上血色。
到了太子妃寝殿我方才明白,做事向来目的性强的郑茯苓为什么会无缘无故设宴,只因李渊下旨为四子李元吉聘娶夕颜郡主为齐王元妃。
太子与秦王两大党派之间,李元吉这个同为嫡出的皇子处于中间派,他的偏倚极有可能会成为夺嫡胜负的重要因素。
一梦倒流30年,来到90年代的杨大利看着包裹里帝国时代的原始驴车城镇中心,表示有个卵用!然而没多久,被生活所迫的他,本想着建造城镇中心招募农夫种田搞点...
骷髅将西红柿和土豆堆满了仓库,死骑挤着牛奶,吸血鬼啃着西瓜,魅魔在厨房忙活,巫妖王则在静静地舔着冰淇淋...
再相见,他是高高在上的总统,身边还多了只软萌又傲娇的小正太。小正太难伺候,总统先生更挑剔,被辞退的女佣多到可以组成一个连队。倾小沫以女佣的身份入住总统府,却过上了女王的生活。小正太亲自端茶倒水麻麻你累不累?我给你捏捏脚说了多少次了,我不是你麻麻!好的麻麻!总统先生工作繁忙,稍有时间就打电话给管家询问她的行踪。先生,太太跑了。先生,太太又跑了。先生总统怒了,摔!这总统他不干了,带着儿子寸步不离的跟着她,看她还能往哪儿跑!...
●最新都市重生力作!叶天逸说重生是世界上最牛比的事情,因为它让我掌控了全世界!故事是老套的,但情节却是吸引人的(应该是爽文吧。)本书亮点1,主角性格不会懦弱,绝对不脑残。2,主角不会见到女的就走不动道!3,本书将带您回忆过去,但故事不会平淡。4,配角不是傻子,个性鲜明。注主角是一步步成长的,所以此小说的篇幅会很长,三百万保底预计。...
左手红包系统,右手灵魂系统,脚踩揽好莱坞。盖尔加朵,我的神奇女侠,我不要速度和激情,请你收起你的真言套索,我对你的爱是真诚的。我喜欢看腾讯体育为八大女主播都是我的幸运女神。我叫展慕斯,即将崛起的篮球魔鬼!...
重回三年前,她不再想做三流演员。为了事业,她甘愿投靠了一个金主。原本以为当事业升往高峰时,可以逃离他的身边。殊不知能够一手遮天的金主却对她情有独钟。(本文关键词宠文甜文外加一点点小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