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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一动不动地看着我,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
“……你喜欢男人?你怎么喜欢男人?你不喜欢!
你就是被他引诱了!”
“我没有,如果一定要说的话,是我引诱的他,我就是喜欢男人……天生的。”
我叔目瞪口呆地看着我,过了好一会儿,他突然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对着窗户外边重重地磕头:
“大哥大嫂,我对不起你们啊!
你们把小屿托付给我,我却把他养成了这样,你们在天之灵,别太难过……”
我叔一字一句说的那话极重,声音也像在泣血一样,他闭着眼睛,眉头紧紧地皱着,头上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重重的压着它,我听不下去了,硬着头皮把要说的说完:
“叔,我跟林远珩要结婚了,婚礼在深圳办,不会请什么亲朋好友,你们要想来就来,不来也没关系……对不起,我走了,我们以后去深圳定居,以后……可能不会再回来了。”
我没有看他,咬牙站起来说:
“我走了,你跟婶婶保重。”
说完,我便快速地走出了我叔家。
我叔家楼下是一个坡,以前那坡上还有挑着篮子卖菜的小贩,现在都没有了。
我走在那坡上,想起很多,心里忍不住难受。
我没见过我爸妈,他们过世得早,我婶又没孩子,他们便抚养我把我带大。
印象中,我叔一直都是个严厉又喜怒不形于色的长辈。
童年时期,我和我哥其实都缺少亲情的关爱,但是我们都知道我叔工作不容易,他有他的苦衷。
每次回家,他总会放一些糖果或是零食到客厅的桌上,有时候还会去学校给我们送冰棒。
我叔穿的都是那种很简陋的衣服裤子,他一件工装衫穿了六七年都没丢,却不吝啬给我买那种好衣服。
记得中考的时候,体育要跑一千米,我叔便买了一双耐克的球鞋给我。
其实他根本不认识耐克到底是什么,但是他觉得贵的东西一定好,所以就花了1000在工厂楼下买了一双那样的鞋子给我。
他把那双鞋子拿给我时一句话也没说,手上厚厚的老茧正好挨到鞋边的白线。
柔软的鞋口边沿碰到他粗糙的手背,那是他当时在工厂里修零件磨出的疤。
那鞋穿了多久我忘了,可那双给我递鞋的手,我却记了很多年。
1000块很多,1000又很少,我看着那鞋上反着的耐克标,抬头笑着对我叔说,一定跑满分。
那鞋子并没有什么过人之处,作用跟我平时上学穿的几十块钱一双的并无差别,很轻便,但一穿上脚,我就能感受到它的分量,沉甸甸的,很重。
停在我叔家楼下的高坡,我想起叔这些年对我的好,想起他给我父母每年拜的坟,这么多年,在我心里其实他早就是我爸了。
我想起他头上隐约的白发,回来那天站在这么高的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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