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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它打分的话,我想给它打九分,具体来说也不是因为多么多么美,而是因为我喜欢拉萨的那种氛围感。
318国道尽头的某一段公路可以直视到一片广阔的草原。
烈阳升起的那一瞬间,牛羊抬头望向苍茫的天空,如号声一般的风声从车窗间隙刮过。
寂寥广袤的世界里,飞驰的扬尘擦面而过,万物在那风沙声中渐渐苏醒。
在那里,我有一种在和我哥两个人私奔的感觉,我们好像两个脱离世俗的新生命,丢下一切包袱和顾虑,走到世界尽头,无拘无束,自由洒脱。
后来我总会想,是不是在那里私奔才是当时最好的选择?
可事已至此,也无从而知了。
当时还去了布达拉宫,站在山脚下,狂风吹得我脸痛。
那一刻我就觉得国外的那些都是垃圾,还是我大中国的景色最震撼人心。
我和我哥一步一步走上去,在山脚时肉眼可以直观地看到那些山顶上皑皑的白雪,就像坚硬的白色彩铅一样棱角分明。
最后我因为高反没有和我哥爬上布达拉宫。
我哥给我吃了一点角鲨烯,我整体感觉还可以,缺氧的感觉让我感觉像是在上天堂的天梯一样,又恶心但是又期待。
因为我一开始期望不高,但是去了之后发现还可以,莫名让那趟旅途增添了一丝满足感。
住在酒店的那天晚上特别冷,开了空调也无济于事,我哥在床上紧紧地抱着我,我说,第二天早上起来我们两个不会变成一个冰块吧?
我哥说没关系,变成冰块了也是一起变,没什么好怕的。
听完他的话,我安心闭上了眼睛睡觉。
他给我拍了很多照片,其实我是不太喜欢在外面照片的,但是那回我没有抗拒每一次我哥给我拍照。
现在想来那真是我做的最对的一件事情了,我哥像是一个活体镜头捕捉仪,看到好看一点的背景就让我站过去。
回去之后我们把拍的照片都洗了出来,我把它们压在书桌的板子下面。
我哥真会拍照,他把我拍得好好看,让我看上去有一种神性的美。
而现在,它们每天晚上都睡在我的床头边。
对于这些我去过的零零碎碎的异国他乡,我印象或多或少也有点深刻。
这么想来我好像是个冷血无情的人,因为在我心里,我儿时一直生活的地方,相比之下却是那么平淡。
我的老家——我和我哥的童年在那里展开,但是我对它没有归属感,也没有太强的依恋。
我觉得它就是跟别的地方没有区别的一座可以生活的小城,如果不是我哥的出现,我甚至不会想到它其实囊括了我的童年。
冰川消融,沧海桑田——这样说一座微不足道的小城好似有些牵强,但它给我的感觉就是如此。
x9年城乡一体建设,它从一个小县城大刀阔斧改造融入市区,就像我从一个不惧世界的毛孩子变成了一个不甘平凡的大人。
那种感觉让我对它感到陌生。
但是,偶尔,非常偶尔的,我会对它产生一种熟悉的好感。
我曾经问过我哥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他说,也许这就是故乡的感觉吧。
就像爹妈一样,再怎么伤害你,你也很难真正去恨他们。
骨子里的东西,难改。
我觉得他说得很对。
好像一个人不管长大以后在其他地方经历多少磨难,只要童年的时候在某个地方经受过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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