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寻着声音走去,白雾缭绕的坟墓里,一个红衣女郎出现在我的眼前。
女郎不但一身红衣,连鞋子都是红色的。
大概是因为雾水太重,红衣女郎打着个红色小雨伞,雨伞靠在她的肩上挡住了头颅。
咦?大半夜的这么冷的天,这个女人不睡觉,跑到坟墓里乱转悠干吗?我本能的警惕起来,大声问道,“喂,美女,我是这里的保安,你是干什么的?”
红衣女郎像没听到一样,继续向前走去。
有问题!
绝对有问题!
难道她是个女盗墓贼?事先来踩点来了?
我提高声音又喊了两声,对方还是一点反应都没有,还是保持着原来的速度,不快不慢的向前走着。
我有些生气了,泥玛,这人肿么这么没礼貌,无论你是来做什么的,总得吱一声吧。
我气愤的大步快走几步,想把她给拦住。
红衣女郎后面好像长着眼睛一样,我走的快,她也走得快。
我走得慢,她也走得慢。
两人始终保持着那么一段距离,这下我有点害怕了。
泥玛,这个女人莫不是鬼吧?我吓得一个激灵停下脚步。
让我惊恐的是,我站住了,前面的红衣女郎也跟着站住。
但就是没有转过身,肩上挂着红雨伞就那么直直的站在我前面,一动也不动。
孤寂的夜里,刺骨的寒风,雾气腾腾的乱葬岗。
徒然间遇到一个不声不响,一动不动,直矗矗站在你面前的红衣女孩,任谁见了都会吓得半死。
我喘着粗气两腿打着颤,浑身汗毛根根竖起。
当时我真想转身逃跑,但又怕跑不过女鬼。
突然间我想到自己身上戴有开过光的令符,还怕她作啥!
我咳嗽一声,像是给自己壮胆似的大喊,“喂,你是人是鬼?是人就开口说个话,是鬼就赶紧走吧。
哥身上可有开过光的令符,别一个不小心伤了你。
到时可别说哥没有怜香惜鬼之心。”
对方还是一动不动。
刺骨的寒风虽然呼呼的刮着,但女郎身上的红衣却动都没动一下,像是个木雕一般。
我火了,泥玛,让你跟哥装神弄鬼,哥用令符先打你一下在说。
我拿出令符向红衣女郎冲去。
几步远的距离转眼即到,我一手持着令符,一手抓住对方的雨伞猛的一拉。
嘴里同时喝道,“让你装神弄鬼,让我看看你是谁!”
雨伞一下子被我给提的离开红衣女郎的肩膀,出现在我眼前的是一个无头的红衣女人。
不,应该说是红衣无头女鬼!
南齐权倾朝野的奸相容琛迎娶罪臣之女苏如禾过门,消息传扬开来,天下震惊!听说,苏家小姐没品没貌听说,苏家小姐善妒成狂听说苏如禾拍桌而起,是谁在散布谣言!丞相大人唇角轻扬,谁说夫人没优点?至少,活好麻利,本相很满意。苏如禾咬牙,滚,我要休了你!丞相大人勾勾手指,乖,不要闹小脾气,今夜定喂饱你。...
宿命,轮回,一切,从传承玉坠交到他手上的那一刻骤然改变。天道的齿轮,再度转动,不知此次结局究竟将驶向何方跨越三千年时空的羁绊,在两个灵魂意外邂逅时开始...
小说分类其他类型首发状态他站首发小说状态连载中小说作者罗玛作品集授权级别暂未授权全文字数2590448字收藏总数2更新时间20151020TXT下载加入书架投票推荐手机阅读开始阅读...
孽缘天定,前世被男友和闺蜜联手谋财害命,重生到十年前依然难逃宿命,遭陷害的危急时刻,幸运地被一钻石男相救。救你的不一定是天使,还可能是恶魔。要早知道顾昊是恶魔,她一定会避他如蛇蝎,不会对他心存一丝幻想,更不会哀求他出手相助。哪知道初夜的迷乱,竟然让他食髓知味,于是,他略施手段,她就成了见不得光的秘密情人当她以为一切噩梦已经过去,撒旦般的男人再次出现,将她压在身下肆意凌辱,残忍地耳语喜欢‘上’你,一看到你,身体就会饥渴叫嚣。男子恶趣味地把那个上字咬得暧昧莫名,刀劈斧削一般的冷峭五官蒙着一层淡淡的迷醉。哼!想上也得看你有没有这本事!这样美妙的事儿怎么老是用武力才能解决?更可气可怖的是,他发现小女人本事大到扑朔迷离,渐渐强悍得他难以掌控这是一个纯爷们调教小媳妇的故事,也是极品腹黑男变身妻奴的故事精彩片段嘿,你干什么?某女瞅着胸前多了俩魔爪。充电!某人一脸理所当然额还有享受。谁家充电放这里?某女敢怒不敢言。咱家!某男义正外加词严,某女心里一万只草泥马奔腾呼啸而过,她一咬牙,毅然以手还手,把小爪子放到了那让她早就垂涎不已的结实胸肌上。某男眉梢一挑,眸光深暗你知不知道你在干什么?充电!某女得意狡黠一笑,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某男瞬间拎起她的小身板,滚到床上,某女忿然不讲理,凭什么只准你充电,不准我充?一个线路端口,怎么能同时容纳两只充电器?连线火花嘭就是这样毁灭一切的结果你卑鄙!还有力气说话?看来我太怜香惜玉了!再来一垒!啊啊啊...
她前世是英语系的研究生,却在代考六级的时候穿越,莫名其妙成了相府嫡小姐,更莫名其妙与三王爷订了婚。只是那便宜捡来的未婚夫,真的是自己的良人吗?你看隔壁那个国家,都没有因为我会英文来调查我!好好好,是本王的不对,本王给爱妃赔不是哼,就罚你今晚睡书房!是夜。凌天珩你这个混蛋!怎么?我叫乔安歌,不叫书房!...
一年牢狱生活,夏晨曦结束了她的童话故事,三年后,她霸气回归,虐前夫,斗小三。再见时,她微微一笑,左先生,我们很熟吗?而她已经是别人的妻子,身边还有个孩子。她用三年的时间证明爱一个人可以爱到极致。然后她又用三年的时间证明,其实忘记一个人很简单,不要贱,不要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