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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觉当中安然和林风来到了体育场,今天天并不算凉快,好多男生都打着赤膊在球场上奋战着,荷尔蒙因子弥漫了整个体育场。
也许是安然的到来,球场上的男生瞬间沸腾起来了,那些打篮球的男生瞬间变成了球霸,拿到球就个人单打,如果打进的话,还要大喊一声“好球”
来吸引安然的注意力,不过安然并没有看向他们,还是和林风肩并肩的走着,时不时的还“咯咯咯”
的笑着。
不过这一切都被篮球场的一个阳光帅气的男生看到了。
正当林风快要离开篮球场的时候,这个男生却突然出现拦在了安然和林风面前。
安然脸上瞬间闪过一丝厌恶,面无表情的问道:“宋晨,你想要干什么?”
“不干什么,就是我们现在打球七个人,还缺一个人,想邀请这位朋友一起打······”
那叫宋晨的男生面带微笑的说道,完全看不出任何的恶意。
林风大概也知道了这宋晨的意思,他应该是看到自己和安然走的比较近,这是宣战挑衅来了。
不过这种小肚鸡肠的男生林风也是不怎么喜欢的。
林风细细的打量着宋晨,不得不说,这宋晨真的挺英俊的,高挺的鼻梁,白嫩的皮肤,英俊的面庞,185左右的身高,要是别人的话,估计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但这宋晨又是个运动达人,满身的腱子肉,比红高粱里的俊杰多了些男人味,又比余占鳌多了些书生气,可以说,在任何人眼里,宋晨就是个完美的高富帅。
虽然这宋晨不怀好意,但林风还是很有礼貌的对着宋晨说道:“这位兄弟,我真的不会打球,你看那边不还有几个人吗,你去约约他们吧。”
而被林风指的那几位显然是这宋晨的跟班,几个人头都摇的像拨浪鼓似的,表示自己不会打。
林风看着这几个五大三粗的男生,心里暗暗想到:这几个人也是搞笑,脚上穿着乔丹运动鞋,身上穿着麦迪的球服,左右臂还带着护臂,竟然不会打篮球,难道这大热天的是身体不好,来篮球场上晒太阳的吗?又或者是他们是gay,来给宋晨送水,为他打气助威的。
林风确实不想和宋晨较劲,也不去揭穿他的几个跟班,仍然推辞道:“这位兄弟,真的不好意思,我真的不会打,而且也没有篮球鞋。”
林风说完指了指自己的鞋。
宋晨顺着林风的指向看过去,确实不是篮球鞋,林风穿的不过是一双不超过三十块的休闲鞋,宋晨也纳闷,这林风不过是一个屌丝,何德何能可以跟安然走在一起。
不过林风毕竟没有和自己翻脸,宋晨只能面带笑容的继续邀请道:“没事,我们只是随便玩玩,而且我这兄弟可以先把篮球鞋借你……”
林风心里其实并不想和宋晨打球,并不是因为害怕他,而是林风不屑与他争风吃醋,在林风看来,争风吃醋是不自信的男人干出来的事,从这件事当中就可以看出端倪,宋晨成不了大器。
不过林风也不好意思再拒绝了,宋晨已经把他的后路封死了,再拒绝的话估计那宋晨又要说林风看不起他之类的话了,林风最讨厌这种甩不掉的牛皮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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