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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整个香港的沦陷换一对白流苏和范柳原啊。”
洛翩总是满脸向往。
“还有这个这个,《半生缘》里,好感人啊,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
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
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
——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洛翩学着小说中的人物口吻有板有眼地说道。
然后用肩膀轻轻挤了挤沈熙辰,“喂,你有什么要和我说的。”
沈熙辰轻笑着,好似仔细的想了想,然后,把洛翩揽进怀——
“我爱你。”
眼角一湿。
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好似被轻轻一击。
“我爱你”
,仅此一句。
再没有其他的情话。
永远不会过时的俗语。
没有轰轰烈烈,只是平平淡淡的温柔与细腻。
洛翩时常依在沈熙辰的怀里,他的身上有一阵好闻的男子气息。
位于男人和男孩之间的气质,让洛翩心醉。
曾经,洛翩认为,他们可以一直这样天长地久。
天长地久,多么讽刺的一个词。
张爱玲不是说,得到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依旧是“床前明月光”
得到了白玫瑰,白的就成了衣襟上的一历饭黏子,而红玫瑰就将永远是男人心口的一个朱砂痣么?原来,沈熙辰的心上也有一颗。
时光果然是可爱的东西,它可以让洛翩看到爱情的本质。
为了不和沈熙辰分开,洛翩大三那年的暑假以要打工的理由没有回家。
那时候两人应当是最热烈的时候。
整日黏在一起,怎么也不愿分开。
甚至在同一家餐厅当服务员。
时不时相视一笑,就像相恋已久的爱人,任谁都不信他们才交往了半年。
连餐厅经理都笑成他们是最靓的一对璧人,“呵呵,要长久啊。
以后我们还要喝喜酒呢。”
大家都这么说,洛翩垂下眼睛羞涩地说“什么呀,扯远了扯远了。”
洛翩看向沈熙辰,以为他也会有些羞郝,没想却是恍然失神的样子。
洛翩隐隐有些不安。
她一直认为,他们俩是会一直走到最后的。
不想,也会像其他的校园恋人一样,在还没毕业前就惨淡地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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