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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军人心志(第2页)

他的身高不够,但身手灵活,跑起来一阵风似的。

立功后,县武装部的干部问他要什么奖励…

他不想要别的奖励,就想入伍当兵,当个真正的兵,可以穿军装,戴有五角星的军帽,解放军。

后来,招兵的干事应县武装部的推荐,考查了他一回,就应了他入伍,还说他的外号,飞毛鼠,名副其实。

“哈哈哈…飞毛,你抓不到锦麟吧!

来,让我试试。”

刘大柱说着话就上手,也不打招呼。

李锦麟左闪右避,各位战友只觉影子晃了过去,像一线急风绕过了身边…你来我往,左右回旋,闪躲,身体的灵活,速度真是胜过了真正的风毛鼠。

很快,多了有兴趣的三五人进来,你追我赶,你拦我截,都想试试,看看,几人合力能否抓到人…

可是,都被李锦麟快速地左折右绕,忽前忽后,忽左忽右地闪过几人的围追堵截。

余有粮看着,陡然又出手,眼看快抓住李锦麟的衣角,可一缕风吹过,只剩幻影在前。

一直为自己的成绩感到骄傲的余有粮,曾以为自己很强的,算高手,到了部队,才算是知道强中自有强中手。

这个李锦麟,各方面的素质都好,身高比他高,没想到,速度也比他快,耐力,力量,没那样训练被拉下,还有高中文华,不像他,只读了个小学。

入伍以来,大家各种比,比吃饭,比训练,比干活,经过几次明里暗里的比较试探,余有粮对李锦麟就剩下一个大写的服字。

他觉得自己也要更加把劲,努力追赶,不仅仅是上午的训练,下午的政治学习,也都得集中精力,认真地来,不能犯困,不能丢人。

李锦麟可没有多管小毛鼠的心理活动,有竞争才有进步,强者从不怕竞争。

小毛鼠,是他恶趣味地窜改了余有粮的外号。

李锦麟觉得余有粮一米六二的矮个子,小眼睛,头发又稀稀拉拉,软塌塌的,叫什么飞毛鼠…

他私下认为,干脆叫稀毛鼠,更形象,还是一个身手不错,争强好胜的稀毛鼠。

李锦麟虽然没有当过民兵,可也没少训练。

他算是军三代,不大点年纪的时候,就在大院里与伙伴们玩作战游戏。

从小,天天听着军号,跟在爷爷的屁股后面训练。

多年下来,体能那是杠杠的。

加上,他又是父母的独生子,伙食也没亏着他。

十七岁的年纪,虚岁十八,看起来像十九,身高一米七八,又高又壮,进部队这两个月,从没输给他人,也没人说他身体素质不好。

爷爷说,现在,各方都没有太平,不是说别的,老毛子,都有心思,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又会打起来。

让他训练好了,去见血。

这当兵,还是瞒着妈妈偷偷来的,跟妈妈说的是去插队下乡,现在,她可能已经知道了,可能又会跟爸爸闹气!

嘿嘿,反正,不是我在家听她闹腾。

独生子怎么啦,独生子就不能当兵?!

可他就是喜欢当兵,喜欢训练,喜欢战士们整齐划一地跑步声,也喜欢酣畅淋漓地流汗,更喜欢部队嘹亮的军号声。

妈妈,为了我的理想,要让您担心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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