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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是怎样吸收经典里的精华,化而为自己血液的?
老舍是所有大作家中,使用汉字时最少用到难字的。
他追求的是俗而有力。
他认为大作家的作品都是“俗而有力的”
。
这里的大作家包括本土作家,也包括其他世界各地的作家。
老舍是能直接阅读原典的人,他是现代文学史上受外国文学影响最深的作家之一,他一生创作生涯的四分之一时间是在国外,有三分之一的长篇,成于异域,早期受荷马、狄更斯、康拉德、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作家影响,因此,他的话是真切的体会,而不是二手转述。
英国之行对老舍来说,其最大意义在于,它是他真正阅读经典的地方,也是他开始真正创作的地方。
但早在天津南开中学任教时,他就发表了处女作,短篇小说《小铃儿》,应校刊编者之约而写,署名舍予。
对这个作品,他认为只是充数儿的,不算真的创作。
继而,在南开他又翻译了老朋友宝广林的论文《基督教的大同之义》。
到英国教书后,老舍受东方学院之邀,参加过一次公开的学术讲演,题为《唐代爱情小说》,十分成功,后来就发表在燕京书院学刊上,是老舍的第一篇谈文学的论文。
1925年,他和艾支顿合租时,又曾不遗余力地帮助艾支顿完成《金瓶梅》的翻译,但老舍从来不提这事。
上述作品都是额外收获,起码不是他有意进行独立写作的成果,他的第一部作品是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取材于自己当劝学员时的一段生活,写一个地痞、高利贷者老张,小学校长,只信仰金钱,以钱为本位,以及他做的一些伤天害理的事。
内容从学界深入社会,笔调诙谐,刻画出老北京市民的生活与世相。
写作第一部长篇时,许地山已去牛津上学,老舍孑然一身,也没有多余的钱出外消遣,新鲜感已失,便拿了笔写起来,自己和自己讲笑话,借以排解苦闷与寂寞。
写出来有好几本文字后,许地山又来玩,没什么题目好谈,他便拿出本子来念了几段,许地山敦促他写下去。
许地山是文学研究会会员,遵守“为人生而艺术”
的“会规”
,作品早已蜚声文坛,代表作有小说《命命鸟》等。
他的话对老舍自然是个激励。
此外,老舍一向热爱、喜欢文学,早在师范学校时,就开始有所偏向地进行研习,“偷偷的”
写,“用白话写:而且字句之间要放上新的标点符号,那是多么痛快有趣的事啊!”
(《老舍选集》自序,《老舍文集》16卷,221页。
)这使他得到训练。
此后有闲时老舍就写。
大约1926年春,他把它写出来了,立即寄给国内的罗常培和白涤洲看。
罗把它转呈鲁迅,鲁迅批评说地方色彩浓了,但技巧上尚有商量的地方。
当时,北新书局很想出版,结果《小说月报》的主编郑振铎抢了先,是由于许地山看过后,没提意见,就让老舍寄给了他。
老舍自己没抱太大期望,随便那么一卷,扔进邮局,都没挂号。
没想到两三个月后,居然在《小说月报》上连载,令人耳目一新,很快印成书,畅了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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