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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景珵是一名外科医生,平时也是个一丝不苟的人,家里的房子虽然已经好久不住了,但是全都打扫干净用白棉布蒙了起来,收起棉布,里面干净得一尘不染。
橱柜里也是摆放得整整齐齐,衬衣和西服都被熨烫得连一丝一毫的褶皱都没有。
每一双鞋子都打得铮明瓦亮,没有落上半点灰尘。
“璟珵,你真是一个好男人,哪个女人找了你,可是她一辈子的福气。”
叶倾城发自肺腑地感慨道。
“这个女人一定是你,你就等着招人嫉妒吧。”
萧景珵没心没肺地说。
叶倾城微微一窒,浅浅地笑了笑,就当做玩笑话一样听着。
萧景珵得意地说:“我还会自己下厨做菜呢,你今天晚上要不要尝尝我的手艺?”
“哇哦,难道你拿手术刀的技术还不如你拿菜刀的技术吗?”
叶倾城调侃他。
“这两门技能不相伯仲。”
某人继续大言不惭,给他点阳光他就灿烂得不行。
从上学时到现在,他一直都是一个很会顺着杆子爬的人,就基于这一点儿,她一般不太愿意给他这个机会。
“我出去买菜,你自己到床上躺一会儿,睡一觉起来,我就买好菜做好饭了。”
萧景珵给她烧好热水,倒了一杯放在床头柜上,让她自己躺在床上好好休息。
“我躺不惯,想跟你一起去买菜。”
她可怜巴巴地望着他,小模样甚是可怜。
她不想一个人呆在房间里,那样她会忍不住胡思乱想的,她必须让自己忙起来,否则她怕自己会一时控制不住冲动,再一次给陆沐白打电话,她可以承认自己的失败,但不能败得没有尊严。
萧景珵知道自己拗不过她,只好答应了她的请求,于是两个人便一起下了楼。
超市就在萧景珵家楼下,两个人一路说说笑笑,叶倾城挽着萧景珵的胳膊,不明真相的人看过去,觉得俨然是热恋中的一双人。
到了超市,萧景珵推着车子,叶倾城选着自己喜欢的食物,时不时开心地揽住他的胳膊指指画画,这让萧景珵的心中非常高兴,他慢慢在脑海中描绘着一副幸福美好的生活画面,觉得此时的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叶倾城上学的时候最喜欢吃学校后面那些小饭馆里的酸菜鱼,为此,萧景珵曾不止一次地背着她去小饭馆里找老板偷学手艺,正好刚才在超市里有草鱼卖,他今天终于可以在她跟前露一手,让她知道知道自己的厉害。
还有一道可乐鸡翅是他跟着妈妈学的,当初叶倾城去斯坦福读心理学时,正好爸爸身体不是很好,在家里做复健,因为担心爸爸的身体,所以他只好回去给爸爸做复健医生,一直到爸爸的身体好转,他才得以脱身。
在温哥华的那段时间里,萧景珵觉得妈妈做的可乐鸡翅特别合乎叶倾城的口味,所以他特意跟着妈妈学了几次,虽然他对这些吃食不太感兴趣,但是只要是叶倾城爱吃的,他一般都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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