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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把它吃掉:我把它挂在头顶上的横梁上,把它系在串有花楸浆果的麻绳的一头,它像一颗知更鸟的心脏那么红;麻绳上还挂着几个大蒜头。
宫外飘起了大雪,遮住了猎手们的脚印,遮住了躺在森林里的她的娇躯。
我吩咐铁匠卸下窗上的铁杠。
在冬季短暂的白日,每天下午,我都会花点时间留在寝宫里,窥视窗外那片树林,直到天黑下来。
正如我以前说的,有人居住在森林里。
他们总要出来的,有人出来是为了赶春季那趟集市:他们这些人生性贪婪,脾气暴躁,非常危险;有些人从小就发育不全——矮人、侏儒、驼背;还有的人长着一口大牙齿、一副白
痴似的空洞目光;有些人的指甲活像蹼爪或蟹钳。
每年春天,一到冰雪消融,他们就从森林钻出来赶集。
我小时候在集市上干过活,那时他们这些森林里的人就让我挺害怕了。
我透过静止的水面,给赶集的人算命,等长大了一些,再用一面磨光的镜子算命,镜子的背面镀过银。
这件礼物是一个生意人送给我的,我从墨水的反光里找到了他迷路的马。
集市上的小贩很怕森林里的人:他们把货物钉在小摊的木板上——用铁钉把姜饼、皮带固定在木板上。
据说,如果不把货物钉住,森林里的人会把它们偷了,嚼着偷来的姜饼用皮带抽人,随后逃之夭夭。
森林里的人虽然也有钱,不过是这儿一枚铜子儿,那儿一枚铜子儿,有时候,岁月和尘土令硬币裹上了一层霉绿,硬币上的头像,就连我们中年纪最大的长者也认不出是谁。
森林里的人也来换东西,这样集市才得意维持,流氓和侏儒也接待;强盗也接待(只要他们行为检点),他们抢劫从森林很远的那一头的邻国而来的很少几名游客,要么偷吉普赛人的东西,要么会去偷鹿。
(根据法律,这等于犯了盗窃罪。
鹿是王后的财产。
)
就这样,慢慢过去了好几年,我以智慧治理这个国家,得到了臣民们的称颂。
那颗心依然挂在床头横梁上,夜间,它会轻轻跳动。
我发觉没有人想念那个孩子:她是个可怕的东西,已经成为过去,大家都觉得最好还是把她除掉。
一个春天接着一个春天,一个集市接着一个集市,就这样过去了五年,集市越来越凄凉,越来越穷困,越来越破败。
从森林出来买东西的人越来越少。
那些出来的人显得低三下四,神色倦怠。
摊主们不再把陶器钉在货摊的木板上。
到了第五年,只有少数几个山民从森林里出来——除了一群可怕的、毛发留得很长的男人,再没有别的人了。
集市结束以后,集市头领带着他的随从来见我。
在当上王后以前,我就认识他。
“我来找你,不是因为你是我的王后,”
他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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