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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我将令,从今日起,凡抓住一只雪灵猴者,赏金币十枚。
凡抓住二十只雪灵猴的组,夫长官升小队长,凡抓住五十只雪灵猴的小队,队长升典军。
至今没有抓到雪灵猴的小组,三日内必须交上至少一只雪灵猴,否则全组上下,按怠命交执法处。
去吧。”
“得令。”
传令兵领命而去。
接到将令之前,胡忧正在营中和组里的士兵喝酒。
帝国的军营并不禁酒,因为林梅森林天气寒冷的原故,军需部还特意加发了烈酒下来。
营门被推开的瞬间,地堂上的篝火被吹得火星乱飞。
脾气不好的朱大能被吹了一脸的烟灰,张口刚要骂,看到走进来的是传令兵,到嘴的话又被他咽了回去。
传令兵都是将军的亲信,在一定意义上,他们带表的是身后的将领。
骂他们虽然没有骂将军的后果那么严重,但是只要稍有脑子的人,都不会轻易得罪他们。
要不然吃亏的肯定是你。
传令兵走之后,所有组员的目光全都看向了胡忧。
看他准备怎么处理这个事。
胡忧不慌不忙的一一扫过自已手下的这八个士兵,对阿骨达举杯道:“感谢你给我们带来的温暖。”
“啊呜......”
全组的人都高兴的叫了起来。
他们都知道,自己不用到外面去享受暴风雪的肆虐了,因为阿骨达曾经抓住过一只雪灵猴。
他们不在受惩罚之例。
烤着暖暖的篝火,喝着小酒,透过门缝,看着那些或为任务,或为钱财官位而走出军营,被暴风雪吹得东倒西歪的士兵,天下间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了。
金币虽好,但也要有命用不是?
其实在听到‘升官’两个字的时候,胡忧确实动心过,特别是看到秦明带着二组的人出去的时候。
不过手下士兵们的眼神,和外面恶劣的天气,胡忧在心里做了判断,认为即使强行出去,也不会有任何收获的。
与其白费力,还不如卖个顺水人情。
相对外面的冰天雪地,屋里舒服的日子很好过,在吃喝打屁聊天之中,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天黑的时候,胡忧收到消息,秦明的小组,收获到了一只雪灵猴,不过他们的代价是一个组员滚下雪坡,找到的时候,已经冻死了。
一条人命,换一只雪灵猴,这样的代价,是不是太大了一些。
虽然士兵上了战场,也是九死一生,但是那至少还能说是保家为国。
为抓雪灵猴而死,这算什么?生命换美食?
第二天的暴风雪似乎比昨天更加大了,胡忧靠在床头上看着,看着从朱大能那里得来的武学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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