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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剧情中的一切观点均为剧情演绎,不代表作者本人的立场,本小说相对于原着有所改动与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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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6月5日,阿美利卡南部的一个小镇。
一声婴儿的啼哭划破了夜色,他与双胞胎兄弟同时降生,然而命运却从这一刻便将他们残忍地拆散。
那个未能存活的婴儿,连名字都来不及得到,便被无声地带入尘土。
而幸存的那一个,父母为他取名为——恩里克·普奇。
普奇是个幸运儿。
富裕的家庭,温柔的母亲,睿智的父亲,聪慧的妹妹。
天赋卓绝,品行端正,他普奇从小便是人人称道的“完美”
孩子。
唯一的不完美,是他那先天残疾的左脚——但是这并未影响他在众人眼中的光辉形象。
——他善良、仁慈、聪慧、坚韧,带着近乎圣洁的气质。
“你真是个善良的孩子!
神会祝福你的!”
教会的老人们总是这样赞美他,他所做的一切,大家都看在眼里。
除了他的父亲——卢修斯·普奇。
在卢修斯眼中,这个儿子……过于天真与愚蠢。
每天放学后,普奇都会去教堂打扫,将自己积攒的零用钱买成面包,分发给那些贫民窟的流浪者,顺便去宣传基督教的教义,给他们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救赎。
他的皮肤因长期在外奔波而晒得黝黑,曾经耀眼的金发因劳累与风霜而褪色,逐渐染上一抹淡白。
可他从不后悔。
——看到别人脸上的笑容,他的心便会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喜悦。
这份喜悦对普奇来说,比世间的万物都要珍贵。
然而,他越是深入贫困的泥沼,便越能窥见现实的黑暗——
“为什么有人生来富足,而有人生来便注定受苦?”
“为什么有人尽管拼尽全力,仍只能在绝望中挣扎?”
他去了太多的地方,看着穷苦的人们或困苦或悲痛或绝望,但是唯独看不到希望。
他只知道这世道病了,病得不轻。
普奇恨那苍天无眼,以至于那酒桌上的纸醉金迷和那路边的哀嚎切齿竟然在同一个世界!
慢慢地,他的信仰出现了裂痕。
——“圣经不是说,神是公义的吗?”
可这世界的公义,又在哪里?
“难道,这一切都是命运的安排?”
“难道,我死去的双胞胎弟弟,也是命运的安排?”
“难道,有人会【幸福】,有人会【不幸】,这都是因为他们自己的原因吗?”
为什么??!
!
为什么那出生在贫困家庭的孩子,做牛做马也换不到一刻的安宁,可是那些富人的孩子一出生便赢在了起跑线上!
为什么他们银行卡里的数字,只要拿出一个点出来,便可以养活数以万计的穷苦人!
为什么他们理所应当的觉得这些财富本就应该在他们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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