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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把绝世天才杀死在腹腔当中,毁掉它,就能最低成本的体会到毁天灭地的快感。
追凤极端的性格和她的出身有关,她脱胎于一个小县城,穷乡僻壤之地。
那里没有修行的传承,也没有提纯灵根的资源,在恶劣的环境下,她硬生生的靠着蛮横手段挤进了修仙行列。
追凤是一个弃婴,从小就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受百家白眼。
洪涝的时候要担心被水冲走,饥荒的时候要当心被人吃。
安居乐业毕竟不是常态,地主家也经常没有余粮。
大家都是各扫门前雪,都不接济的时候,追凤就要与狗抢食。
多饿几次肚子,多打退几次野狗才会明白,抢来的东西吃起来才最香。
真的走到那些乡绅的家门前,去讨要,去等他们施舍,反倒是没这么好吃了。
于是她选择和别人争,无论做什么事情,只有争起来,才显得有意思。
在多次的争抢中,她懂得了争夺的智慧,只有虚张声势,才能吓退不怀好意的竞争对手,才能拿到更多她想要的。
追凤埋伏在官道边上,观察着那些被众星捧月,被下人簇拥,穿着绫罗绸缎一脸富贵相的小公子。
她希望自己是那些小公子,她自己是男孩儿。
只要是男孩就能有更多的力量,就能抢到更多她想要的。
远处的一列商队靠了过来,车厢上备着银两和粮草,镖师骑着高头大马走在队伍前排带路。
那镖师长得一脸正气,他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提着十二万分警惕,观望着四周的异动。
乞讨的人看到镖师的凶悍劲头,按捺着蠢蠢欲动的心,纷纷后退,只以为那是个土匪头子,常常索命。
那大汉一镇场,谁都不敢靠前,都怕多走近了几步,一不留神就死在刀下,或者马蹄下。
追凤那时候还没断尘缘,她也只是远远的瞧着,艳羡着。
她只敢在这一队人马进了驿站之后,去马棚里偷吃石槽里的粮草。
这些粮草也分优劣,注定要被累死的马,吃粗粮,要继续跑上一千里的马,吃细粮。
人和马一样,都会分成三六九等,最重要的,是要让伯乐认为自己是千里马,才会有好的粮草吃。
追凤观察着那些人的举止和谈吐动作,在心中反复演练着他们的仪态和神情,只希望有朝一日,自己也能成为这样的人上人。
虽然追凤后来明白了,这样规模的仪仗队,在王侯将相看来,也不过只是寻常人家而已。
她给自己编故事,她说自己是落难的名门之后,不过是出关时被绑匪绑走了,现在出来当乞丐,帮山贼变相劫道,为自己赎身。
她每到一个新地方都会这么说,模仿那些贵族的谈吐,给自己布局。
总有傻子愿意上钩,相信那想象中虚幻的荣华富贵,帮她忙前忙后打点各类事物,帮她做事。
直到她把这人情世故也看破了,她扮演着各类角色,从关东一路骗到关西。
她随着饥民逃难,来到更加富饶的地方开启生活。
珠宝生意最是暴利,她扮成男人进山采矿,挖掘那些荧光矿石磨成夜明珠,高价卖给那些富豪乡绅。
就在日常寻山之际,追凤无意间接触到山野中的一处灵脉,一丝灵气入体,让她开启了修仙之路。
这一路走来磕磕绊绊,那最开始入体的一丝灵气,最终也从皮囊中泄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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