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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将不列颠地区的吸血鬼全部剿灭以后,不列颠的夜晚也和平了不少,而剩下的东西也都是警察便能解决的事情了,夜空现在只在不列颠区,实在是有些大材小用。
于是泰雷兹便提议让夜空去高卢地区执行夜间任务,现在高卢地区夜晚也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出现吸血鬼。
对于此事,夜空都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了,夜空早就听说了高卢地区现在不太平,白天总是出现各种怪物就算了,晚上还有吸血鬼出没,一共就1000多万人口的地方,怎么就这么多灾多难?
对此夜空也无所谓,毕竟总是做一些低级活也挺没趣的,加上高卢地区距离不列颠地区的距离也近,两个地区之间仅隔了一个海峡,来往也方便。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光昼居然也来到了高卢地区,夜空已经复看到了光昼的相关新闻,果然和夜空猜测的一样,光昼的身体正是林淑雅,可夜空看到光昼第一眼时,就知道光昼和林淑雅是截然不同的人,夜空脑内西蒙的记忆里林淑雅是一个高冷但热心肠的大美人,但屏幕里的光昼却是一个阳光开朗大女孩。
当时夜空感觉是很有意思,因为在他的记忆里,他知道林淑雅的性格大致是自己这个样子,西蒙却是光昼那样的阳光开朗大男孩,而长着他们样貌的夜空和光昼刚好反了过来。
不过,当夜空看到光昼那充满阳光的笑容后,他的内心忽然涌起一股温暖的感觉。
他知道自己对这个屏幕里的光昼产生了好感,如果单凭相貌的话,光昼是一定入不了夜空的眼的,可光昼的性格刚好是夜空喜欢的类型之一,没错夜空喜欢的类型正是阳光开朗的女孩。
如果光昼在展现出一些机智和责任心,以及对夜空来说最重要的勇敢的话,夜空没准都会直接瞬移过去和光昼求婚了。
在入睡前夜空一直想着去高卢地区要做的事情,其中就包括了与光昼的见面,可这种事情只能看运气,而且夜空这是前往高卢最想要看的还是高卢的夜景。
“说起来,西蒙和林淑雅前世是爱人,如果我和光昼也成了爱人的话,这算不算某种意义上反过来的再续前缘,不对,我已经不是西蒙了,我就是夜空,这哪算什么在世前缘,只不过不知道那个光昼有没有林淑雅的记忆,算了不想她了睡觉。”
夜空就这样闭上眼睛,当夜空再次睁开眼睛以后。
天又黑了。
“又是没有梦境的一个夜晚,为什么我不会做梦呢?难道说是吸血鬼体质的原因吗?不对吸血鬼是会做梦的,我之前翻阅文献看到过,那我这是怎么回事?”
“夜空,我们该出发了。”
夜空正疑惑着,血月这时走进来叫夜空出发了。
“当然可以,不过高卢地区太远了,我无法直接瞬移到那里。”
夜空抱歉地说道。
听到这句话,血月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她焦急地喊道:“啊!
什么!
夜空你怎么不早说呀!
现在买票可已经来不及了!”
此时的血月都有些想躺平了,如果没有夜空的传送,现在往那赶怎么也得花费几个小时的功夫。
夜空也已经穿搭完毕,起身来到躺平的血月身旁,将一只手打在了血月肩膀上,瞬间二人来到一片森林里“我是说我没法直接瞬移到哪里,但是我没说我能瞬移几次吧?”
夜空环顾了一下四周,看着到几双发光的眼睛,仿佛饿了几天的野狼一般,贪婪地盯着二人,嘴角流着口水,看着像要将他们生吞活剥。
“一共就要传送两次,没想到还穿插了一点的小插曲,狼毛鼠吗?不去狩猎短面鼠居然敢来来伤人,刚好就拿你们当到高卢前开胃小菜,以及防止你们将来伤人。”
这狼毛鼠和短面鼠与圆耳蝠一样,都是诺亚群岛上特有的物种,只不过这些狼毛鼠并不是什么对人类友好的生物。
狼毛鼠是凶猛的掠食者,体型差不多和狼一样大,脸型修长,长着一嘴尖牙利齿,中间的两颗门牙依然保留着老鼠那标志性的大门牙,不过末端却尖锐无比,浑身都长得针一般的灰色毛发,四条腿修长而壮硕,远远望去,如同灰色的狼群一般。
因此它们才得名狼毛鼠。
狼毛鼠是群居动物,通常会五六只的结成群体,但也会出现十几只甚至几十只组成的大狼群。
由于不知道具体数量夜空便观察了一番,这群狼毛鼠大概有十一只,是一个比较大的狼毛鼠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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