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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向疾风了解了大致详情以后,光昼当即便和疾风一起去寻找起了林狼。
至于暴风为什么没在现场呢?原因其实很简单,那就是林狼的移动速度实在是快得惊人!
要知道,对于像光昼和疾风这样以速度见长的人英而言,或许这还算不上什么特别难以应对的情况。
毕竟他们自身就拥有着超凡的速度天赋,能够轻松地跟上甚至超越这样的节奏。
然而,对于暴风这个既没有突出的速度优势,又不会飞行的人英来说,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儿了。
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林狼那样快速的存在如同闪电一般迅速远去,自己却无能为力,心中充满了无奈和懊恼。
说起来也有意思,暴风明明是三人中最强的存在,却在此时成了拖后腿的存在。
对此,暴风主动提出让二人不玩管自己先离开,等需要他帮助的时候他在用传送器将自己传送过去。
见暴风这么说,光昼和疾风便全部放开了手脚,以自己最快的速度去找林狼,不过疾风因为要确定林狼的位置。
但因为林狼的位置一直在以极快的速度移动,而使得疾风要一直低头盯着屏幕看,根本没功夫看眼前的路,所以一直以来都是让光昼在前面探路,而疾风则跟在后面指挥。
二人的速度都很快,路人根本无法看到,只能感到一阵风吹过,但突然疾风出现在了人们的眼前,顷刻间人群一片哗然。
“那不是No.5疾风吗,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哇,真的是No.5疾风,没想到居然在这里见到本人真是太幸运了。”
“哇,他好帅呀。”
……
“这是什么情况?怎么又不动了,难不成又掉了?”
尽管周围的人不断的讨论着,但疾风却完全当他们不存在一般仔细的盯着屏幕,看他的样子好像对他来说这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疾风你怎么回事呀,怎么一转头你人流不见了?”
这时光昼赶了回来。
疾风抬头看了一眼光昼,然后说道:“只是屏幕上的“林狼”
完全不动了而已,而作为活人是不可能一直不动,也就是说我哥哪里出事了,不过只是一瞬间应该不可能是遇到了什么危险,估计只是跟踪器被弄掉了而已,不过让我感到疑惑的是,我明明是把跟踪器镶在他耳朵里的呀,怎么会掉呢,难不成他把耳朵弄掉了?”
“啊,不至于吧,林狼再怎么粗心大意也不至于耳朵掉了都浑然不觉吧……”
光昼的话尚未说完,疾风便如一阵旋风般疾驰而去,其速度之快,快得连以速度见长的光昼都难以看清。
“跑得可真快,好在刚刚屏幕上的地方我已经牢记于心了。”
言罢,光昼便施展能力,如同一束耀眼的光芒般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只留下了一些一脸懵逼的路人。
当光昼抵达目的地后,只见疾风正背对着她,一脸无奈地凝视着什么,感受到光昼的到来,疾风旋即转身说道:“光昼,我果然没猜错,他确实把耳朵弄丢了,只是万万没想到这家伙竟然会把整个耳朵都给弄丢了。”
话毕,疾风便将手中的物品递到光昼面前,而那东西赫然是一只染满鲜血的耳朵,耳朵上还挂着一个耳钉,那应该就是疾风说的跟踪器。
这时疾风环顾着四周,紧接着高兴的说了一句让光昼高兴的话:“太好了光昼,我哥哥找到了。”
紧接着疾风指了一下附近地面上的一点血迹,然后看向一个餐厅背对着光昼说道:“血的位置在这里,加上我哥哥贪吃的性格,他肯定在那家餐厅里,不过我们得快点了,那家餐厅可是五星级的,菜可贵着呢,而我哥的钱包也肯定是不可能不丢的,所以在我哥惹麻烦之前我们得去阻止他。”
“知道了,那我们就速速前去。”
言罢,光昼步履稳健地迈入餐厅。
刚一进入,那家餐厅老板便径直来到光昼面前,面色凝重,歉然道:“竟是光昼小姐,小店未曾料到今日您会屈尊莅临,这真是小店的荣幸。
不过今日小店恐难以满足光昼小姐,此前有位仅有一耳的顾客,将店内所有食材尽数包圆,实无余材可供招待,还望光昼小姐海涵。”
那老板本来正在为食材发愁今天暂时不再接其他客人,可谁知光昼突然大驾光临,直接把他吓的亲自来到光昼面前解释,毕竟光昼的性格他也是知道的,他生怕光昼一时来气让自己的饭店混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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