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在寻到血月这个助手之后,夜空便开始了对吸血鬼的围剿,夜空回了一趟总部,回来的目的很明确,那便是来拿人造血。
回来的时候,因为已经很晚了,艾萨克副所长已经睡去了。
这样夜空只能自己去拿人造血液了,不过艾萨克他们效率也是真高,这么短的时间内便给夜空制作了整整一箱浓缩血胶囊,这些胶囊就像洗衣凝珠一样,遇到水便能溶解,而这么一颗便能将一升水变成鲜血。
夜空在拿到血胶囊后,立即找了一瓶水验起了货。
夜空将一粒血胶囊放进水中,血胶囊进入水中之后即刻溶解扩散,很快整瓶水就全部都变成了鲜红色,光看颜色和真正的血液可以说没有一点区别。
“颜色还挺正的,看着和真正的血液一模一样,而且还是很优质的血液,那接下来就让我试试味道怎么样。”
夜空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一个红酒杯,将那瓶中的人造血倒进酒杯中,揣摩了一下酒杯中的鲜红色液体,让夜空感觉对其充满了食欲。
夜空将酒杯放在鼻子下闻了一下,一股强烈的血味便扑鼻而来,如果是普通人的话,闻到这个气味之后可能会感到不适甚至恶心,但对夜空来说这简直是醇香美酒。
“味道不错,味道简直就像18岁妙龄少女的血液一般,这个味道让我都有些要流口水了,那么接下来就让我好好品一品这个的味道吧。”
夜空将酒杯一横,杯中的人造血如决堤的洪水一般涌入夜空的口中。
夜空将一小口人造血含入口中,任舌头慢慢的搅动,让血液充分的接触口腔各个部位——这样才能全面体验血液的味道。
当夜空品味了这血液的味道之后,满意的点了点头,然后将杯中的血液一饮而尽。
“味道香醇,口感细腻,属于优质鲜血级别,但美中不足的是味道有一些清淡,而且口味单一,没有真血那样多样的口感。”
随后夜空将酒杯给了那个来送胶囊的工作人员,告诉他:“这个酒杯是艾萨克副所长的,小心不要摔了,不然艾萨克肯定不会放过你的。”
其实夜空之所以不愿意搭理艾萨克,是因为他一见到艾萨克,就感觉到他十分的贪婪自私,夜空如果和他关系好起来,他都不知道得有多嚣张。
“明白夜空先生,对了夜空先生,你的房间在那里,要我带你去吗?”
这时那个工作人员想起来一件事,那便是夜空也快到该休息的时间了,于是便打算带着夜空去房间,然后再给艾萨克送杯子。
“不用了,我在外面发现了一个不错的地方,我以后就在那里住了,还有你记住,如果艾萨克问这酒杯是谁拿的,就说是我拿的。”
夜空嘱咐完以后,便瞬移离开了,只留下了一脸懵逼的工作人员。
夜空瞬移来到了血月的住所,一栋远离市区的老旧小洋楼,此时血月正在里面等着夜空到来。
屋子里一片黑暗,配上这屋子的老旧家具,氛围有些阴森的感觉。
“唧唧唧。”
屋里还有一些蝙蝠居住,给阴森的屋内又增添了一分色彩,但是对于夜空来说这却是优秀的住所,因为阴暗寂静正是夜空喜欢的,它像一个躲在黑暗中的孩子,喜欢这种宁静的氛围。
夜空之所以不愿意在总部休息,就是因为总部有些太热闹,夜空不是很喜欢热闹的地方,他喜欢清静孤独的感觉,而这里氛围正是夜空想要的。
虽然这里有蝙蝠,但是这些都是圆耳蝠,因此也没什么担心的必要,这些小家伙只有高尔夫球大小,身体胖胖的,如果试着把这些小家伙放在地上,它们就会缩成一个个长翅膀的小毛球,加上它们大大的眼睛和那圆圆的耳朵,简直就像毛绒玩具一样可爱。
更别说这些小家伙夜间还会吃虫子,尤其是一种指甲盖大小的大蚊子,那种大蚊子喜欢夜间行动,在夜间飞行几乎无声无息,很多人都是被咬了之后才发现吃的肚子鼓鼓的它们,虽然说这种蚊子没有携带什么致命病毒,但是被咬以后却奇痒无比而且要痒好一阵子,可以说是人见人烦。
而圆耳蝠刚好是那种大蚊子的天敌,加上它们还那么可爱,所以很多人都会在屋子里养这么一对,这样差不多就直接解决了蚊子问题。
“唧唧唧唧。”
这时又传来一声圆耳蝠的声音,这次叫声比上一只要大,估计是在叫另一只圆耳蝠,听声音的方向应该是阁楼,估计里面就是这对圆耳蝠的巢穴。
圆耳蝠与地球的蝙蝠不同,它们并不会一大群的住在一起,而是以一夫一妻的方式住在树洞里,因此它们十分干净身上也没有携带什么病毒,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在人类建筑了房屋之后,它们有时会把人类的房屋当成巢穴,而这栋洋楼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况。
“幸亏就只有一对,如果再多一点的话,就不要怪我下逐客令了。”
虽然说那些圆耳蝠很可爱,同时也能捉虫子,但是夜空根本不稀罕这个,毕竟夜空根本就不用担心被虫子咬,而且夜空也不是喜欢萌物的人。
过了一会儿,蝙蝠的声音便停下了,太阳也就此升起了。
“太阳出来了吗,那么我也该去休息了,接下来的任务就交给白天组的no.1光昼了,很好奇她长什么样子,不过据说是个大美女,不知道会不会就是我头脑中,西蒙记忆里的那一个林淑雅?”
“算了,管她呢,反正我又不是西蒙,我也不喜欢林淑雅,她怎么样关我什么事?自己好就得了。”
一次阴谋,让他们失之交臂,五年后她抱娃而归,原本想开辟新天地,却与旧情人不期而遇他的霸道,他的误解,成为她内心中最消散不掉的结,迷雾重重,往事纠葛,却抵挡不住萌娃一声爸比!高冷霸道总裁只能立马缴械投降!隔壁家的小哥哥好像对妈妈有意思哦你妈妈是我的,我看谁敢!萌娃一出手,误会全没有!打情敌,斗坏蛋,揪出幕后黑手,还他们一片光明灿烂的新生活!...
她是杀手,可是,她却被最信任的妹妹暗算了,到死才知道,因为她们爱上了同一个男人。再次醒来...
崇祯十五年松锦大战以大明一方一败涂地为结局落幕。至此,大明最后主力付之一炬。而秦侠这时却好死不死穿越到明朝末代太子身上。历史上,他是什么结局?两年后,李自成攻入京师,他成了亡国太子。三年后,被舅舅周奎出卖,让多尔衮以假冒太子之罪下狱问斩。侥幸逃到江南,又被福王请入南京以假冒太子罪被囚,不久就被攻入南京的多铎抓...
混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混沌之外是什么?洪荒天道是什么?混沌大道是什么?不能够威压诸天万界,说什么洪荒至尊。一个穿越少年的无限洪荒之路。ps本书偏设定党和嘴炮流,洪荒流+无限流。主角配角反派龙套智商正常。...
承安年间,一场令世人不敢言的绞杀烧红了神医门司尚山的天,百万箭雨一夜间灭了医派四清全门,民间未曾传有人幸免于难。承平第十年,号称南魏盛世,京城靖安的木言堂出了一位女说书先生,她于四清山的替子绞杀之难中幸免,凭着一手做糕点的手艺再入世间闯荡,谁知在京城木言堂时竟遇少时偶然救下的陛下沈丛宣,城中西席教书先生容华,和她认为绞杀中叛变的二师兄沈青岚等一行人。在京中,楚歌的身世在幕后人的操作下慢慢浮出水面,涉及皇家颜面和征战多年的两国,楚歌和沈丛宣情感之路变得颇为波折三国战事起,边境之乱,宫廷存变谁可力挽狂澜?...
那一年李自成得意洋洋,直捣黄龙那一年多尔衮蓄势待发,跃马中原那一年明朝的官员糊里糊涂,不知前途那一年历史的长河多了一个卑微的生命不甘当奴才的人们,发出了怒吼驱逐鞑虏,恢复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