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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路上是走走停停,用手上拿着的木棍在雪地上练习着自己学会的字,不会的时候就小心翼翼地拿出练字的报纸对照着写,不知不觉就到了家,似乎今天的路比以往要缩短了许多。
张屠夫还没回来。
望着已经住了多年的屋子,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觉得屋内的陈设是那样的肮脏凌乱。
我开始学着李疯子家的摆放收拾起屋子来。
把火盆点上也放到炕中间,把从来没有叠起的被子也叠放整齐地摆在炕头,把积攒几年的污渍痰迹从地上打扫干净。
最主要的是我还烧了一锅开水,我想把自己那双多年不见肉色的双手洗出来。
可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即便我那双手都已经被热水烫得发红了,我也只不过把手背略微洗出点本色,指甲和皲裂深处的泥垢依然不见起色,好像泥垢和肉长到了一起。
正当我忙活之际,张屠夫带着一身酒气从外面走了进来,乍一看到被我收拾得干净利索的屋子像是有些不习惯,先是愣了一下,接着把手上拎着的半个猪头往灶台上一扔,在撂下一句“收拾一下”
后便倒头就睡。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我每天都跟丢了魂似的,天天满脑子都在想着去李疯子家。
李疯子教我认识的字早就被我写的滚瓜烂熟,尤其是自己的名字,不知道在雪地上写过多少遍。
没事的时候我就收拾屋子,把那只有两层布的被子叠得方方正正。
还在每次吃饭前都去洗手,让从不洗手的张屠夫那看向我的眼神就跟看李疯子一样,估计他以为是李疯子把他的疯病也传染给我了。
双手也因为经常去洗,逐渐褪掉肉皮上积攒下来的泥垢,虽然看上去依旧很粗糙,不过已经恢复了肉质的本色。
我因为实在经受不住内心的煎熬,在一次与张屠夫一起吃饭的时候,我向他提出了想去李疯子家学习的想法。
“妈了个巴子,一个杀猪的学什么认字,有啥用?”
张屠夫没同意。
我从小就已经习惯了逆来顺受,他没同意,我也没再坚持。
只是打那以后,我每天都是闷闷不乐的,与张屠夫很少有说笑。
转眼就到了正月十五,很晚才回来的张屠夫,出奇地没有喝醉,手里还拎了一个大红灯笼和一副猪下水。
他把大红灯笼交到我手上,本以为我一定会很高兴。
因为以往只要他一拿回灯笼我就高兴的不得了,还会在灯笼里点上油捻子,挂到大门前。
可是这次我却只是默不作声地收好灯笼,把那副猪下水拿到灶台上准备去处理。
“妈了个巴子的,整天哭丧个脸给谁看呢,大过年的就不能喜庆点,那副下水不是给你吃的,明天给李疯子送去,拜师不得送点见面礼啊!
一个杀猪的学认字有啥用,还能当饭吃?”
我一听就明白了张屠夫的用意,心里的那股高兴劲不知道该怎么表达,欢天喜地地拿起灯笼向大门外走去,我要把灯笼挂在大门口。
第二天清晨,没想到张屠夫比我起的还早。
下炕的我没有着急去李疯子家,而是点火做起饭来,我高兴得不饿,可我得给张屠夫做口吃的。
从昨天他答应我去学认字,我就觉得他这个人其实对我也挺好,每次出门干活都不忘了给我捎回来点好吃的,只是我以前一直都没有体会到他的好而已。
人就是这么回事,如果你认准了一个人的好,那么他做过的点点滴滴你都会从中找出好来。
当然,如果你认准了一个人坏的话,那么他做什么都不对,在后来的人生中我就遇到过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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