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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卖寡妇(第1页)

孟有田不是瞎说骗人,作为农技人员,他经常要到乡下农村指导,便看见过有人养狼的。

好奇心驱使,他与养狼人进行过攀谈,多少了解一些养狼的知识。

前三个月的小狼崽会一一记住来探望它的同伴的味道,将这些味道归类为伙伴和亲人——因为三个月前的小狼崽都是在狼妈妈的严格保护下,被允许接触到的东西都经过负责的狼妈妈的筛选、过滤和引导。

因此,这些事物的味道都被小狼归类为无害的、友好的,而这期间的重要认知会在小狼的脑海中铭记终生,即使长大后多年不见,它也能认出儿时的亲人。

同时,牢记母亲和同窝兄弟姐妹的味道也能避免日后过近血缘的繁殖。

阿秀还是不放心,嘟着个嘴,小声说个不停,劝孟有田放弃养狼计划。

孟有田全当耳旁风,可转念一想,还有个小问题需要解决。

他停下脚步,似笑非笑地看着阿秀。

阿秀眨了眨眼睛,躲闪着孟有田的目光,低下了头。

“阿秀啊,你说过的那句话还记不记得呀?”

孟有田象个怪叔叔引诱小女孩,和声问道。

阿秀用脚在地下蹭着,讷讷地说道:“是那句‘你咋的都行’吗?”

“记性真好。”

孟有田夸了一句,继续循循善诱道:“那你准备反悔不?”

阿秀犹豫了一下,轻轻摇了摇头。

“好,言出必行,真是个好姑娘。”

孟有田露出了狡猾的笑意,说道:“那你就得听我的话,我说咋的就咋的。”

阿秀抬头看了孟有田一眼,很勉强地点了点头。

“咱们回去后,你就说这是我捡的小狗,绝对,绝对不能说是小狼崽。”

孟有田加重了语气,伸手搭在阿秀肩上,“抬头,跟我说,这是一只小狗。”

阿秀苦着脸慢慢抬起头,吭吭哧哧地说道:“这,这是小狗,你捡的小狗。”

“好姑娘,我喜欢。”

孟有田开心地笑着,用力拍了拍阿秀的肩膀,“走,咱们回家,明天,不,后天带你和嫚儿去镇上赶集,买年货,你喜欢什么我给你买什么。”

阿秀有些哭笑不得,嘟囔道:“教俺说谎,还,还这么高兴。”

“善意的谎言,善意,懂不?”

孟有田扬了扬下巴,叮嘱道:“可别说漏了,路上自己多念叨几遍,这是小狗,这是小狗。”

“这是小狗,这是小狗,这是狼羔子。”

阿秀突然来了个恶作剧,孟有田刚转过头,她又笑着跳开了。

这就是不一样的孟有田,他的思路,他和行为,在不知不觉影响着身边的人。

连阿秀这样的姑娘,都忍不住和他开起了玩笑。

同样,因为他少有当时人们的观念,特别是和女孩子的说话和动作,显得随意。

这显然是来自于后世的习惯,对他有点意思的女孩子,很容易产生别样的感觉,但孟有田却并未意识到这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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